江苏常用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刑辩专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04:33
掠夺罪掠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偷盗罪(刑法第264条)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6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欺诈罪(刑法第266条)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个人欺诈公私资产4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争夺罪(刑法第267条)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争夺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聚众哄抢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聚众哄抢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敲诈勒索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成心破坏资产罪(刑法第275条)成心破坏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成心破坏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移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假贷给别人,超越三个月为还的或进行盈利活动的,以移用资金3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移用资金3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假贷给别人,进行非法活动的,以移用资金15000元为追查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移用资金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移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盈利活动的,以移用公款15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移用资金2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移用公款8000元为追查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以移用公款5万元为情节严重的景象之一。职务侵占(刑法第271条)以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集资欺诈罪(刑法第192条)个人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借款欺诈罪(刑法第193条)个人进行借款欺诈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借款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借款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收据欺诈罪(刑法第194条)个人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收据欺诈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信用证欺诈罪(刑法第195条)个人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欺诈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信用卡欺诈罪(刑法第196条)欺诈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稳妥欺诈罪(刑法第198条)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欺诈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欺诈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欺诈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欺诈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收赃罪
江苏省规则的收赃的起刑点为5000元,5000元以下的处以劳动教养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处理,处以治安拘留、罚款、正告等。
收赃罪
江苏省规则的收赃的起刑点为5000元,5000元以下的处以劳动教养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令》处理,处以治安拘留、罚款、正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