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 应出具什么证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13:57劳作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规则:在劳作者履行了有关责任后,停止、免除劳作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停止、免除劳作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作者按规则享用赋闲稳妥待遇和赋闲挂号、求职挂号的凭据。证明书应写明劳作合同期期限、停止或免除的日期、所担任的作业。假如劳作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上客观地阐明免除劳作合同的原因。
往后,任何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应查验其停止、免除劳作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员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作联系的凭据,方可与其签定劳作合同。劳作行政部门经过招用员工存案、劳作合同鉴证等手法对用人单位新招员工的身份进行检查,对与原用单位没有免除劳作联系,即到另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社会稳妥基金经办组织不予处理社会稳妥档案和基金的连锁搬运手续,并通报劳作督查组织作为要点督查内容之一进行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