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人的地位与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6:09
辩解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位置,依法独立实行职务,只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职责。刑诉法第35条规则:“辩解人的职责是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辩解人的权力主要有:①承受托付担任辩解人的权力。②查阅、摘录、仿制案子资料权和会晤通讯权。刑诉法第36条规则:“辩解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子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判定资料,能够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检察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晤和通讯。辩解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现实的资料,能够同在押的被告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法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晤和通讯。”六机关规则,在侦办阶段,律师会晤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办机关依据案子状况和需求能够派员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子现已侦办终结,辩解律师和其他辩解人会晤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律师法第34条规则,受托付的律师自案子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录和仿制与案子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檀卷资料。受托付的律师自案子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录和仿制与案子有关的一切资料。③查询取证权。这是辩解律师的权力,其他辩解人没有这项权力。刑诉法第37条规则:“辩解律师经证人或许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也能够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依据,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出庭作证。辩解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答应,并且经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律师法第35条规则,律师自行查询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能够向有关单位或许个人查询与承办法令事务有关的状况。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解定见权。⑤参与法庭查询和法庭争辩权。⑥经被告人赞同,提出上诉的权力。⑦对强制措施超越法定期限的,辩解人有权要求革除。⑧署理申述、控告权。⑨依法独立进行辩解权和人身权力不受侵略。⑩回绝辩解权。律师法第32条规则,律师承受托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回绝辩解或许署理。可是,托付事项违法、托付人使用律师供给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许托付人成心隐秘与案子有关的重要现实的,律师有权回绝辩解或许署理。二.辩解人的效果辩解律师有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辩解律师不得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藏匿、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不得要挟、诱惑证人改动证言或许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搅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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