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办结婚证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9 03:09内地居民成婚办成婚证,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
《婚姻挂号法令》
一、受理部分:
区、(县)市民政局婚姻挂号处。
二、挂号条件:*
1、当事人有必要契合法定成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两边有必要是自愿和均无爱人(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两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两边有必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不得托付他
人署理;
6、当事人一方或两边是本辖区的常住户口;
7、成婚挂号当事人供给的证件原件,有必要是合法、完好、实在、牢靠。
三、当事人应提交的挂号资料:
1、自己的户口薄;
2、自己的居民身份证;
3.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复婚的按上述规则处理。
四、挂号程序:
1、要求成婚挂号的男女两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公民)的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
2、两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各填写一份《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
3、两边当事人有必要在婚姻挂号员面前亲安闲《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挂号机关对两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检查,契合成婚挂号条件的,准予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