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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继续审理有期限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20:38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对许多诉讼活动适用裁决的方法,例如决议案子受不受理、管辖异议等都是适用裁决,而诉讼有时候会呈现间断诉讼的景象,那么裁决持续审理有期限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裁决持续审理有没有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间断诉讼的案子要比及间断的原因消失后再审理,所以间断审理后承继审理一般是没有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间断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逝世,需求等候承继人标明是否参与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损失诉讼行为能力,没有确认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停止,没有确认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行抵抗的事由,不能参与诉讼的;
(五)本案有必要以另一案的审理成果为根据,而另一案没有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间断诉讼的景象。
间断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康复诉讼。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裁决持续审理有没有期限”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间断诉讼的案子要比及间断的原因消失后再审理,所以间断审理后承继审理一般是没有期限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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