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校车超载案宣判,驾驶员获刑2个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01:32
2015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超载入刑,日前,江苏省榜首例校车超载案宣判,那么校车超载问题是怎么回事?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该案的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首例校车超载案宣判,驾驭员获刑2个月
上一年12月7日,江苏仪征发作一同超载校车与轿车相撞致学生受伤的交通事端。过后,驾驭员臧某涉嫌风险驾驭罪被刑拘,这是自上一年11月“刑九”实施以来,江苏抄获的首起校车超员入刑案。28日,江苏仪征法院开庭揭露审理了这起案子。被告臧某因超员接送学生,被判拘役2个月,并处分金2000元。
上一年12月7日下午,驾驭人臧某驾驭客车接送仪征市民营“大风车”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途中,行至仪征市轿车工业园明岐路与中江路叉路口时,与一轿车相撞,形成车上有学生受伤。
事端发作后,据警方通报,经查询,发作事端的这辆一般客车核载9人,实载17人(15名幼儿园学生,1名教师,1名驾驭员),在事端中受轻微伤的2名学生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随后,江苏省交警总队揭露对这起事端进行通报。通报内容称,经治疗,2名轻微伤学生已出院回家,而臧某则因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从事校车事务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涉嫌风险驾驭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通报内容指出,对臧某的处分根据出自于上一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法案对《刑法》榜首百三十三条之一的风险驾驭罪作了补充规则,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从事校车事务或许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以及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规则运送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景象,并规则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职责的,依照风险驾驭罪科罪处分。
首例校车超载案宣判,驾驭员获刑2个月
上一年12月7日,江苏仪征发作一同超载校车与轿车相撞致学生受伤的交通事端。过后,驾驭员臧某涉嫌风险驾驭罪被刑拘,这是自上一年11月“刑九”实施以来,江苏抄获的首起校车超员入刑案。28日,江苏仪征法院开庭揭露审理了这起案子。被告臧某因超员接送学生,被判拘役2个月,并处分金2000元。
上一年12月7日下午,驾驭人臧某驾驭客车接送仪征市民营“大风车”幼儿园幼儿上下学途中,行至仪征市轿车工业园明岐路与中江路叉路口时,与一轿车相撞,形成车上有学生受伤。
事端发作后,据警方通报,经查询,发作事端的这辆一般客车核载9人,实载17人(15名幼儿园学生,1名教师,1名驾驭员),在事端中受轻微伤的2名学生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随后,江苏省交警总队揭露对这起事端进行通报。通报内容称,经治疗,2名轻微伤学生已出院回家,而臧某则因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从事校车事务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涉嫌风险驾驭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通报内容指出,对臧某的处分根据出自于上一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该法案对《刑法》榜首百三十三条之一的风险驾驭罪作了补充规则,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从事校车事务或许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以及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规则运送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景象,并规则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职责的,依照风险驾驭罪科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