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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使用他人营业执照时消费者向谁索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20:43

假如要进行运营活动的,必须到工商局收取营业执照,在运营范围内从事运营活动,当顾客遭受危害的时分,能够找运营者索赔。那么,运营者运用别人营业执照时顾客向谁索赔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运营者运用别人名义挂号的营业执照从事运营活动,发作消费胶葛后又以自己不是营业执照持照人为由回绝承当职责,本事例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种状况。那么,实践从事着运营活动、但营业执照又挂号别人姓名的运营者是否就不必承当民事职责呢?答案是否定的。
《顾客权益维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则:“运用别人营业执照的违法运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危害顾客合法权益的,顾客能够向其要求补偿,也能够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补偿。”这条规则清晰了营业执照持有人和借用人对顾客承当连带职责,顾客享有向营业执照持有人或借用人索赔的选择权。
当营业执照挂号人与实践运营者不一致时,为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便利顾客建议权力,顾客能够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补偿,也能够向营业执照的实践运用人要求补偿。
另一方面,营业执照是商场运营主体获得合法运营权的凭据,是商场运营主体的“户口薄”,也是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对商场运营主体的运营行为依法施行监管的根据和重要内容。国家对营业执照的运用和办理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标准,商场运营主体出借自己的营业执照,或借用别人的营业执照从事运营活动都归于违法行为。因而,关于该美容店的实践运营者借用别人的营业执照从事运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还能够按照工商挂号注册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办。
运用别人营业执照的违法运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危害顾客合法权益的,顾客能够向其要求补偿,也能够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补偿。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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