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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寿保险要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20:00
一、该怎样投保人寿稳妥
1、投保人的资历
一起具有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人:
(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或法人;
(2)对被稳妥人具有稳妥利益(必要时能够供给有关稳妥利益联系证明);
(3)具有缴费才能,乐意承当付出保费职责。
2、被稳妥人的资历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能够作为被稳妥人:
(1)具有稳妥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
(2)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作业,有安稳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供给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作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3)港、澳、台同胞有必要在当地有出资,并常常往复或居住在当地;
二、投保人寿稳妥要注意什么
人寿稳妥较为特别,其保证对象是人的身体和生命,而且期限较长,合同杂乱。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注意寿险合同的一些特有条款,这些条款遍及适用于一切寿险产品,特别是以下五项条款:
1、宽限期条款。在分期缴费的人寿稳妥中,假如投保人未准时交纳第二期及今后各期的稳妥费时(投保人如未交纳第一期稳妥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收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稳妥合同依然有用,假如发作稳妥事端,稳妥人仍予担任,但要从稳妥金中扣除所欠的稳妥费。假如宽限期完毕后投保人依然没有交纳稳妥费,也无其他约好,则稳妥合同自宽限期完毕的次日起失效。
2、误报年纪条款。指发现被稳妥人的实在年纪于订约时被误报,而且依此误报记载于保单内,答应投保人进行更正,即便在稳妥事端发作后,亦答应稳妥人采纳相应方法处理的一种合同约好。
3、复效条款。假如稳妥单一切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稳妥费,而且稳妥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好的,稳妥单便会失效即间断。但稳妥单的间断不同于稳妥单的停止,间断的稳妥单仍可在必定的期限内请求复效。
4、获益人条款。被稳妥人或投保人能够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稳妥金获益人。获益人为数人的,能够确认获益次序和获益比例;未确认获益比例的,获益人依照持平比例享有收益权。假如没有指定获益人,稳妥金能够作为被稳妥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5、自杀条款。在包括逝世职责的人寿稳妥合同中,稳妥合同收效后的必守时期内(一般为一年或两年)被稳妥人因自杀逝世属在外职责,稳妥人不给付稳妥金,仅交还所交纳的部分稳妥费;而稳妥合同收效满必定期限之后被稳妥人因自杀逝世,稳妥人要承当稳妥职责,依照约好的稳妥金额给付稳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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