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发放标准分别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01:28

一、生育稳妥报销条件
参与生育稳妥累计满一年的员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扬州市户口员工,按有关规则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二、发放规范
注:生育稳妥补助: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处理,分别由女员工,男爱人所在单位申领生育稳妥待遇。
(一)、女员工
1、生育补助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薪酬为基数按规则假日计发。
生育补助=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薪酬÷30(天)×假日天数
假日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含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添加35天;
(3)晚育假添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决裂添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添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
(1)在医保中心承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越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忽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日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临产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规范的按实践报销;高于定额规范的,按定额规范报销。
3、一次性临产养分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50%。
4、一次性补助
在一、二级医院临产的,每人一次性添加300元补助。
(二)男员工
收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爱人享用10天的假日,以孩子出世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薪酬计发。
男爱人假日薪酬=当月单位人平缴费薪酬÷30(天)×10(天)。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