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办事相关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2 18:50
一、 事项称号
行政复议
二、事项概述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海关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向海关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海关根据相关法令、法规受理行政复议请求、作出行政复议决议。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南京关区各从属海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不服而提出的行政复议案子由南京海关统辖。
三、就事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方法》
四、就事条件
行政复议的请求条件
(一)有清晰的请求人和契合规则的被请求人;
(二)请求人与详细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详细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请求期限内提出;
(五)归于《海关行政复议方法》第九条规则的行政复议规模(见附件一);
(六)归于收到行政复议请求的海关行政复议组织的责任规模;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没有受理同一行政复议请求,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现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附件一:《海关行政复议方法》第九条
附件二:行政复议请求书下载
五、就事程序
(一)请求。行政复议可采用书面或口头方法请求。若请求人书面请求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请求书能够采纳当面递送、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法递送。
(二)受理。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查。对契合请求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三)检查。复议机关检查详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恰当。必要时可举办听证。
(四)作出决议。复议机关一般自受理复议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议。特别情况下,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七、许诺时限
(一)请求人请求行政复议的时限
请求人应当自知道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请求期限的,请求期限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
(二)复议机关决议受理的时限
海关行政复议组织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议是否受理;关于决议受理的,复议组织收到复议请求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行政复议
二、事项概述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海关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向海关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海关根据相关法令、法规受理行政复议请求、作出行政复议决议。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南京关区各从属海关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不服而提出的行政复议案子由南京海关统辖。
三、就事根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方法》
四、就事条件
行政复议的请求条件
(一)有清晰的请求人和契合规则的被请求人;
(二)请求人与详细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详细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请求期限内提出;
(五)归于《海关行政复议方法》第九条规则的行政复议规模(见附件一);
(六)归于收到行政复议请求的海关行政复议组织的责任规模;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没有受理同一行政复议请求,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现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附件一:《海关行政复议方法》第九条
附件二:行政复议请求书下载
五、就事程序
(一)请求。行政复议可采用书面或口头方法请求。若请求人书面请求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请求书能够采纳当面递送、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法递送。
(二)受理。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查。对契合请求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三)检查。复议机关检查详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恰当。必要时可举办听证。
(四)作出决议。复议机关一般自受理复议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议。特别情况下,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七、许诺时限
(一)请求人请求行政复议的时限
请求人应当自知道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正当理由耽搁法定请求期限的,请求期限自妨碍消除之日起持续核算。
(二)复议机关决议受理的时限
海关行政复议组织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议是否受理;关于决议受理的,复议组织收到复议请求之日即为受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