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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合肥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所需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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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居民与台湾居民成婚所需资料
  1.中国公民
  (1)自己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自己地点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爱人证明或公证的自己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供给通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爱人逝世证明,无法供给上述证明,能够供给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布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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