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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20: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文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及其他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当地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违背文物维护法令、法规的行为施行行政处分的,适用本规则。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第三条文物行政部门施行行政处分应当遵从以下准则:
(一)以法令、法规、规章为根据;
(二)遵从法定程序;
(三)公平、公平地行使法令赋予的行政职权;
(四)坚持处分与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下级文物行政部门施行的文物行政处分行为进行监督。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对下级文物行政部门违法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可责令其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上级文物行政部门有权依法对违法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予以改变或许吊销。
第二章统辖
第五条文物行政处分由违法行为发作地的县级以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统辖。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六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监察并辅导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处理全国规模有严重影响的行政处分案子。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则和本地区实际状况,规则辖区内的级别统辖。
第七条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依法直接统辖下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辖的行政处分案子;下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其统辖的行政处分案子,以为需求由上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辖时,能够报请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决议。
第八条两个以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对同一违法行为均有统辖权时,应当由先立案的文物行政部门统辖。
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因统辖权发作争议的,由争议两边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报请一起的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统辖,其一起的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也能够直接指定统辖。
第九条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案子不归于本单位统辖或许主管的,应当将相关资料移送有统辖权的文物行政部门或许相关的行政部门处理,一起报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存案。受移送的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案子处理结果及时函告移送案子的文物行政部门。
受移送的文物行政部门假如以为移送不妥,应当报请一起的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统辖,不得再次移送。
第三章立案
第十条文物行政部门对下列途径发现的违法案子应当及时处理:
(一)在查看中发现的;
(二)公民、法人及其他安排告发的;
(三)上级交办的,下级报请处理的,或许有关部门移送的。
第十一条文物行政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违法行为的,应当立案。
第十二条文物行政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景象的,应当在5日内立案:
(一)有清晰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客观的违法现实;
(三)归于文物行政处分的规模;
(四)归于本部门统辖。
决议立案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本部门主管负责人同意,并确认两名以上文物行政法令人员为案子承办人。
第十三条文物行政法令人员在法令查看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正在施行,状况紧急的,能够采纳下列办法:
(一)对违法行为予以阻止或许纠正;
(二)对涉案文物依法先行挂号保存;
(三)搜集、调取其他有关依据。
文物行政法令人员应当及时将有关状况和资料陈说所属文物行政部门,并处理立案手续。
第十四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文物行政法令人员,不能被确以为案子承办人:
(一)是案子当事人或许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案子有直接利害联系的;
(三)与案子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案子公平处理的。
案子承办人具有上述景象之一的,应当自行申请逃避。当事人以为案子承办人契合上述景象之一时,能够向文物行政部门申请逃避。案子承办人的逃避由本部门主管负责人决议。
第四章查询取证
第十五条案子立案后,案子承办人应当及时搜集、调取依据。
第十六条案子承办人查询案子,不得少于两人。案子承办人在查询取证时,应当出示法令证件。
对触及国家机密、商业隐秘和个人隐私的,案子承办人应当保存隐秘。
第十七条案子承办人能够对当事人及证明人进行问询。问询应当独自进行。问询前应当奉告其照实陈说现实、供给依据。
问询应当制造笔录,并交被问询人核对;对没有阅览才能的,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如有过失、遗失,应当答应其更正或许弥补。经核对无误后,由被问询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许盖章。案子承办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问询人回绝签名或许盖章的,案子承办人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十八条案子承办人进行现场查看时,当事人应当在场。案子承办人应当制造现场查看笔录,当事人应当签名并注明对该笔录真实性的定见;当事人回绝参与或许签名的,应当由案子承办人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第十九条案子承办人能够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供给相关证明资料,并由资料供给人在有关资料上签名或许盖章。资料供给人回绝签名或许盖章的,案子承办人应当在资料上注明。
第二十条案子承办人调取的依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依据复制品的单位或许个人在复制品上盖章或许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许文字说明。
第二十一条在依据或许灭失,或许今后难以获得的状况下,案子承办人应当填写先行挂号保存依据审批表,报本部门主管负责人同意。先行挂号保存依据时,案子承办人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先行挂号保存依据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文物行政部门施行先行挂号保存依据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回绝参与的,案子承办人能够约请有关人员参与。对先行挂号保存的依据应当开列物品清单,由案子承办人、当事人或许其他有关人员签名或许盖章。
当事人回绝签名、盖章或许接纳物品清单的,应当由案子承办人在清单上签名并注明状况。
第二十三条关于先行挂号保存的依据,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议:
(一)需求进行技能查验或许判定的,送交查验或许判定;
(二)依法不需求没收的物品,交还当事人;
(三)依法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移送有关部门。
法令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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