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条件与流程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21:41就事项目
生育稳妥待遇申领
处理安排
各街道、镇(乡)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就事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稳妥法;
2、上海市乡镇生育稳妥方法;
3、关于贯彻施行《社会稳妥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稳妥方针的告诉[沪府发(2011)35号];
4、关于贯彻施行《女员工劳作保护特别规则》调整本市女员工生育稳妥待遇有关规则的告诉[沪府发(2013)5号];
5、《上海市乡镇生育稳妥方法》施行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
6、《上海乡镇生育稳妥方法》施行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告诉[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7、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日子补助最低规范的告诉[沪人社福发(2009)20号];
8、关于本市灵敏工作人员参与本市乡镇员工基本养老、医疗稳妥若干问题的告诉[沪人社养发(2013)22号];
9、上海市请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计划生育状况审阅方法[沪卫计家庭(2014)19号]。
申办条件
归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则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安排出产或许流产(包含天然流产和人流),归于下列景象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则请求享用生育日子补助、生育医疗费补助:
1、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与本市乡镇员工生育稳妥并按规则树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乡镇户籍的非正规工作劳作安排人员,参与本市乡镇社会稳妥并按规则树立了个人账户的;
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敏工作人员;
4、具有本市户籍的赋闲妇女,从业时按规则参与本市乡镇员工生育稳妥并树立了个人账户的。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员工月平均薪酬。
请求资料
1、自己有用身份证原件及正、不和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就事处出具的《上海市请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计划生育审阅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带着医疗安排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带着县级以上医疗安排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状况(难产、安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和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带着当地医疗安排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状况(难产、安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资料及中文翻译件;
4、自己在本市指定金融安排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乡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托付别人处理的,需带着托付书和被托付人有用身份证原件及正、不和复印件。
就事程序
1、契合处理规则,处理安排打印《受理状况回执》一式二份,就事人员签名承认后,与处理安排各执一份。
2、资料不全且表明可补全资料,处理安排打印《受理状况回执》一式二份,就事人员签名承认后,与处理安排各执一份。处理安排将悉数资料交还。
3、不契合处理规则,处理安排打印《处理状况回执》一式二份,就事人员签名承认后,与处理安排各执一份。处理安排将悉数资料复印后交还。
处理期限
20日
收费规范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生育稳妥待遇申领表》(申字5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或在处理安排免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