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方针精力,回收国有农场农用地也应依照征收团体农用地的相关
补偿准则进行补偿,行将回收国有农场农用地的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详细的补偿费用规范由当地自行规则,但应坚持失地的国有农场员工原有日子水平不下降。
其间,国有农场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国有农场享有土地的长时间
使用权,土地补偿费应当给予国有农场。长时间承揽国有农场农用地并将其作为出产日子首要来历的农业员工,失地后自谋职业并与农场免除劳作联系的,安顿补助费给予个人;但由国有农场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安顿补助费给予国有农场。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谁投入、谁取得”的准则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