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发放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22:58生育稳妥发放补助的规范:
生育补助=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薪酬÷30(天)×假日天数。假日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含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添加35天;
(一)、女员工
1、生育补助
生育补助=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薪酬÷30(天)×假日天数
假日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含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添加35天;
(3)晚育假添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决裂添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添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承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越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临产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规范的按实践报销;高于定额规范的,按定额规范报销。
3、一次性临产养分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员工月平均薪酬× 50% 。
4、一次性补助
在一、二级医院临产的,每人一次性添加 300 元补助。
(二)男员工
(1)收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爱人享用 10 天的假日,以孩子出世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薪酬计发。
(2)男爱人假日薪酬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薪酬÷30 (天)× 10 (天)。
二、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补助、男爱人假日薪酬,由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拨到单位,由单位办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根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交给员工自己。
(2)一次性临产养分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临产的一次性补助,用人单位要按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拨付的规范支交给产妇。
三、生育就医手续承认
女员工在怀孕周后,凡享用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稳妥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稳妥办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承认及申报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