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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07:33
一、一般证明1.胶葛原因、被告差错、危害现实的根据,要求补偿数额及核算根据;2.受危害现场、什物的相片、有关部分的判定及证明;
3.触及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至一百二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则的特别侵权补偿的受害人,应供给危害的现实以及危害现实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依据;4.证人的名字、住址和证明内容。二、对人身危害补偿的证明1.胶葛发作的时刻、地址以及被告施行危害行为的状况和依据;2.人身遭到危害及损伤结果的证明(验伤单、病历卡等);3.补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应供给医疗费单据、误工(允许歇息)的天数、误工收入丢失的依据、医疗部分允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据、车、船票凭据等;4.受害人逝世,其亲属要求补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应供给亲属关系证明、丧葬费凭据与清单、受害者生前抚育、抚养、奉养状况的证明。5.被告无差错或受害人对发作危害有差错的证明。三、对产业危害补偿的证明1.胶葛发作的时刻、地址以及被告施行危害行为的状况和依据;2.产业受损的状况(产业称号、数量)及危害结果(受危害程度、修正所需费用)的证明;3.对损坏的产业产权有争议的,应供给产权证明;4.被告无差错或受害人对发作危害亦有差错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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