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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设立几个债权主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15:11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请求后,就会组成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而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分,一般是会举行债务人会议的,那么债务人会议建立多少个债务主席?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无债务人欠条能够法令诉讼吗
债务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务人中指定。
债务人会议主席掌管债务人会议。
债务人能够托付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许债务人会议主席提交债务人的授权托付书。
法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务的债务人为债务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与债务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务没有确认的债务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暂时确认债务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产业享有担保权的债务人,未抛弃优先受偿权力的,关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则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务人能够托付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到会债务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许债务人会议主席提交债务人的授权托付书。
债务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员工和工会的代表参与,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六十条 债务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务人中指定。
债务人会议主席掌管债务人会议。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则,债务人会议只建立一个主席,由人民法院在具有表决权的债务人中进行指定,由主席掌管债务人会议。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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