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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科研机构所得税优惠审批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02:47

一、事务概述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能开发、技能转让事务和与之相关的技能咨询、技能服务所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则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告诉》(财税[200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告诉<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
三、交税人应供给主表、份数
《交税人减免税请求批阅表》,2份
四、交税人应供给材料
1.需出示的材料
税务挂号证副本
2.需报送的材料
(1)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实践发作的技能性服务收入明细表
(3)开具的《技能交易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交税人处理事务的时限要求
企业应于年度申报前请求减免税
六、税务机关许诺时限
供给材料完好、填写内容精确、各项手续完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作业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担任批阅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作业日内做出批阅决议;地市级税务机关担任批阅的,必须在30个作业日内做出批阅决议;省级税务机关担任批阅的,必须在60个作业日内做出批阅决议。
七、作业规范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查验材料
查验交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用。
2.审阅
(1)接纳交税人报送的材料,查看材料是否完全、印章是否完全、填写是否完好、复印件与原件是否共同, 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交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交税人;
(2)纸质材料不完全、填写内容不完好的,应当场一次性奉告交税人补正或从头填写;
(3)审阅无误后,在体系中正确录入《交税人减免税请求批阅表》,一起制造《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或《税务文书收取告诉单》(CTAISV1.1)交交税人。
3.转下一环节
将交税人报送的一切材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纳上一环节转来的材料,进行审阅,首要审阅以下内容:
1.案头审阅
经过体系调阅以下信息:
(1)事业单位法人挂号证书信息
(2)税务挂号信息
(3)交税申报表信息
(4)财务报表信息
2.实地审阅
对交税人供给的材料进行审阅后,税务机关需要对请求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使2名以上作业人员按规则程序进行实地核对,并将核对状况记录在案,制造调查报告。
经过以上审阅,确认审阅成果和审阅权限,依据审阅权限签署定见,将签署定见的《交税人减免税请求批阅表》一份送达交税人,相关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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