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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可以赠送给他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20:08

现在,乡村宅基地成为乡村改革中最受重视的事,越来越多的城里人也都想在乡村具有一块宅基地建房。但国家明文规则,乡村宅基地是不能进行生意的,那么是否能够赠送给别人呢?
首要,要清晰一点,乡村房子下的宅基地是归于乡村团体所有,其使用权才归宅基地上的房子所有人具有,即农人只具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对其随意处置生意或不合法转让。
依据《土地处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厉土地处理的决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乡村宅基地处理的规则》,同一经济安排成员间的宅基地能够有条件流通,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获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契合请求宅基地的条件。这个基本上是归于乡村团体安排分配或许再请求的,能够直接去咨询村委。
依据我国房地一体准则,在限制条件下能够赠予给别人住宅,这样宅基地使用权也一起具有。
作为团体土地的乡村宅基地在没有任何法律纠纷的前提下,赠予的条件有如下几项:
榜首,赠与人应具有团体土地合法使用权。
第二,受赠人为团体安排内成员户口,且在本团体内无住宅,受赠面积不超越规则的宅基地面积额度能够处理调剂手续。
第三,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定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通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通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两边身份证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处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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