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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几大主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10:53
城市房子拆迁,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施行的房子拆迁,当契合以上条件,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顿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子拆迁办理条例》进行。下面咱们来了解一下城市房子拆迁活动中的几大主体。
城市房子拆迁活动中的几大主体:
1、拆迁人:指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子的所有人。
3、房子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借联系的单位或许个人。
4、拆迁施行单位(即拆迁公司):指依法建立,获得房子拆迁资质证书,承受拆迁人托付,在同意的拆迁范围内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发动,安排签定和施行补偿安顿协议的独立法人单位。
5、拆迁评价组织(评价公司):指具有房地产评价资质,归入本地拆迁评价组织名录,担任对被拆迁房子和产权互换房子(安顿房)的房地产商场价值进行评价的组织。
6、房子撤除单位(撤除公司):指具有房子撤除资质,在拆迁活动中担任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子进行撤除的单位。
7、拆迁办理部门:指代表政府依法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和办理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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