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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块钱抢先看完芈月传属于违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16:32
近来,有网友称自己花5块钱抢先看完《芈月传》,而该剧出品方现在出十万元赏格,欲找出第一个不合法上传、传达电视剧《芈月传》的人。那么这种花钱抢先看剧的行为是否违法?下文为我们详细分析。
现象
最近,小高在追热播剧《芈月传》,几十集追下来,她越看越“馋”,就想知道电视剧里孙俪扮演的芈月后来怎样一步步“上位”。昨日,朋友圈里的一条链接满意了她的愿望。小高说,点开链接,她花了5元买到了《芈月传》悉数未播剧情。“一开始我也觉得是哄人的。”小高通知记者,不过只需5元就能“超车”追剧,她越想越忍不住引诱。
发过去5元红包,老友给她发来了一条网盘链接。点开之后,小高愣住了:“网盘里竟然还真有剩下的30多集《芈月传》。”它们以电视剧的集数存在网盘文件夹内。点开视频,小高很吃惊:没想到以往怎样也看不到的未播剧情,自己竟然只花了5元就买到了。
就在小高兴致勃勃追剧一起,她的心头一紧:未经授权传达《芈月传》必定违法,如她这般购买盗版《芈月传》电视剧的,是否也构成违法?
出品方声明
重金“通缉”首位不合法上传者
就在小高“享用”《芈月传》未播剧情前一天,12月21日,《芈月传》出品方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宣布紧迫声明,表明《芈月传》未首播剧集遭到不合法出售、传达,该公司已向警方报警果。声明中指出——关于向权利人(即该公司)告发第一个不合法上传、传达电视剧《芈月传》没有首播的剧集内容的犯罪嫌疑人并经公安机关承认的,权利人将向告发人奖赏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一起呼吁观众、网友经过合法渠道观剧,一起抵抗不法行为。
律师说法
传达或购买未经授权著作均已触法
小高的行为其实现已触法。律师表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达权的维护,未经著作权人答应,对其著作进行传达,是一种侵权行为。如小高这样,购买未经授权的著作,其实也是违法行为。此外律师提示,出品方现已揭露发表声明,市民不要在朋友圈里传达这些未经授权产品,不然有或许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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