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2011年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02:45
湖南省2011年路途交通事故人身危害补偿项目核算规范补偿规范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若干问题的告诉》(法发〔2010〕23号)的规则,依照湖南省核算局2011年3月7日发布的《201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公报》发布的有关数据进行核算,因而在人民法院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的补偿规范核算详细金额时,大部分数据可参照该文件履行。
1、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6元;
2、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1825元;
3、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2元;
4、乡村居民人均消费开销:4310元;
5、全社会员工平均薪酬:26008元(暂按2009年数据),月平均薪酬为2167元。
6、膳食补助费(暂2009年规范)
省内30元/人、天外省50元/人、天
八级伤残详细的补偿规范:
一、医疗费:
按实践开销核算。
二、残疾补偿金:
乡村规范:5622元×30%×20=33732元
乡镇规范:16566元×30%×20=99396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实践数额按被抚养人人数确认)
在《侵权职责法》施行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应怎么处理?
回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若干问题的告诉》(法发〔2010〕23号)第四条规则,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职责法审理民事纠纷案子,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十八条的规则,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补偿金或逝世补偿金。因而,尽管《侵权职责法》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项补偿,但现在仍能够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补偿金或逝世补偿金同时补偿。
1、小孩生活费
乡镇规范:11825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30%÷2
乡村规范:4310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30%÷2
(注:单亲家庭的无需除2)
2、白叟生活费
乡镇规范:11825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30%
乡村规范:4310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30%
(60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补偿总额乡镇户口的不超越11825元,乡村户口的不超越4310元。
四、养分费:
参照医院的医疗病历本、确诊证明书、出院医嘱定见确认或许法医鉴定结论来确认,一般为一千至五千元。
五、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薪酬核算。一般核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六、交通费: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实践发作的费用核算,大约500至2000元之间。
七、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则核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平等等级护理的劳务酬劳核算每天60元左右。
八、住院膳食补助费:30元每天
九、残疾辅佐用具费:
依照一般适用用具的合理费用规范核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能够参照辅佐用具制造组织的定见确认相应的合理费用规范。辅佐用具的替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制造组织的定见确认。
十、精力危害抚慰金:10000元至15000元左右
十一、后续医治费用:
参照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认或许实践发作时确认。
1、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6元;
2、乡镇居民人均消费性开销:11825元;
3、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2元;
4、乡村居民人均消费开销:4310元;
5、全社会员工平均薪酬:26008元(暂按2009年数据),月平均薪酬为2167元。
6、膳食补助费(暂2009年规范)
省内30元/人、天外省50元/人、天
八级伤残详细的补偿规范:
一、医疗费:
按实践开销核算。
二、残疾补偿金:
乡村规范:5622元×30%×20=33732元
乡镇规范:16566元×30%×20=99396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实践数额按被抚养人人数确认)
在《侵权职责法》施行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应怎么处理?
回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若干问题的告诉》(法发〔2010〕23号)第四条规则,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职责法审理民事纠纷案子,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十八条的规则,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补偿金或逝世补偿金。因而,尽管《侵权职责法》取消了“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项补偿,但现在仍能够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补偿金或逝世补偿金同时补偿。
1、小孩生活费
乡镇规范:11825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30%÷2
乡村规范:4310元(18岁-现在岁数)×伤残系数30%÷2
(注:单亲家庭的无需除2)
2、白叟生活费
乡镇规范:11825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30%
乡村规范:4310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30%
(60岁以上的,年纪每添加一岁削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核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补偿总额乡镇户口的不超越11825元,乡村户口的不超越4310元。
四、养分费:
参照医院的医疗病历本、确诊证明书、出院医嘱定见确认或许法医鉴定结论来确认,一般为一千至五千元。
五、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依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核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薪酬核算。一般核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六、交通费: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实践发作的费用核算,大约500至2000元之间。
七、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则核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平等等级护理的劳务酬劳核算每天60元左右。
八、住院膳食补助费:30元每天
九、残疾辅佐用具费:
依照一般适用用具的合理费用规范核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能够参照辅佐用具制造组织的定见确认相应的合理费用规范。辅佐用具的替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制造组织的定见确认。
十、精力危害抚慰金:10000元至15000元左右
十一、后续医治费用:
参照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认或许实践发作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