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刑事和解从轻处罚刑事和解可以从轻处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19:09
在生活中,许多状况都会存在欺诈,其间网络欺诈是比较多的,那么网络欺诈的刑事案子假如现已宽和了,是否能够从轻处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欺诈罪刑事宽和从轻处分刑事宽和能够从轻处分吗
2013年7月份,被告人赵某甲得知被害人刘某的儿子吴少华因涉嫌违法被拘押在浦北县看守所,就对刘某称其有方法将吴少华搞开释出来,可是需求15万元活动费。被害人刘某信以为真,于同年9月23日下午通过银行转账14万元到被告人赵某甲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同年9月26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吴少华涉嫌成心破坏资产一案安排当事人两边达到刑事宽和后,依法对吴少华等人改变强制办法予以开释。但被告人赵某甲不知道吴少华已开释,仍要求被害人刘某加钱到20万元才干办好,被害人刘某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屡次要求被告人赵某甲还钱,但赵某甲拒不偿还。被告人赵某甲将账户内的14万元悉数取出,除分给陈某乙、陈基云、周某、罗某甲每人5000元以及陈某甲4000元外,将剩余116000元占为己有。案发后,被告人赵某甲一向在逃。2014年8月5日,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博白镇公民中路将被告人赵某甲捕获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被告人归案后,照实供述了上述罪过。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于2014年12月3日达到宽和。本院经审查,两边当事人达到的宽和是自愿、合法的,因此,本院掌管制作了刑事宽和协议书,该刑事宽和协议书的内容如下:(一)被告人赵某甲供认欺诈了被害人刘某公民币140000元的违法现实,对该违法现实没有贰言,并真挚悔罪;(二)被告人赵某甲退还给被害人刘某欺诈款140000元中的80000元,剩余的60000元被害人刘某乐意抛弃,且被告人赵某甲向被害人刘某赔礼道歉,被害人刘某对被告人赵某甲表明体谅;(三)被害人刘某自愿宽和,恳求浦北县公民法院对赵某甲减轻处分。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签署宽和协议书时,宽和协议已悉数实行。
上述现实,被告人赵某甲在开庭审理时亦无贰言,且有承受报案记载、受案登记表、银行卡取款事务回单、赵某甲借记卡流水记载(证明从刘某银行卡内转账14万元至赵某甲账户)、捕获通过、人员基本信息、刑事宽和申请书、宽和协议、保证书(证明吴少华一方与吴乙荣一方达到宽和)、被害人刘某的陈说、证人赵某乙、陈某甲、周某、陈某乙、罗某甲、罗某乙经的证言、辨认笔录、宽和协议书、刑事宽和协议书、收条、悔过书、刑事体谅书、被告人赵某甲的供述等依据证明,足以确定。
法院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欺诈罪,达到刑事宽和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骗得别人资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则,构成欺诈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本院予以支撑。被告人赵某甲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则,能够从轻处分。被告人在庭审中尽管辩称过其行为不构成违法,但这是对法令的知道过错,且后来又恳求本院对其从轻处分,可确定被告人为认罪,能够酌情从轻处分。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达到宽和。本院经审查,两边当事人达到的宽和是自愿、合法的,因此,本院掌管制作了刑事宽和协议书,该刑事宽和协议书内容如下:(一)被告人赵某甲供认欺诈了被害人刘某公民币140000元的违法现实,对该违法现实没有贰言,并真挚悔罪;(二)被告人赵某甲退还给被害人刘某欺诈款140000元中的80000元,剩余的60000元被害人刘某乐意抛弃,且被告人赵某甲向被害人刘某赔礼道歉,被害人刘某对被告人赵某甲表明体谅;(三)被害人刘某自愿宽和,恳求浦北县公民法院对赵某甲减轻处分。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签署刑事宽和协议书时,刑事宽和协议已悉数实行。该刑事宽和协议书的内容契合《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零一条的规则,且刑事宽和协议已悉数实行,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零五条的规则,能够对被告人赵某甲减轻处分。鉴于被告人的法定及裁夺情节,决议对被告人赵某甲减轻处分。故辩解人提出被告人有率直情节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刘某达到了刑事宽和协议,补偿了丢失,悔罪体现较好,取得了被害人体谅,主张对被告人减轻处分的辩解定见建立,本院予以采用。但由于被告人社会损害性大,不宜对被告人赵某甲适用缓刑。故不采用辩解人提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辩解定见。
依据被告人的违法现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及《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则,判定如下:
被告人赵某甲犯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分金公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6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罚金限于判定收效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期满不交纳的,强制交纳)。
律师说法:刑事宽和能够从轻处分吗
《刑法》第61条规则:“关于违法分子决议惩罚的时分,应当依据违法的现实、违法的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本法的有关规则判处。”情节是影响科罪和量刑的一个独立要素,包含科罪情节和量刑情节。量刑情节有法定量刑情节和裁夺量刑情节两种。裁夺量刑情节是刑法没有作出明文规则的情节,常见的裁夺量刑情节包含了违法后的情绪,详细是指加害人在违法后活跃悔罪、及时采纳办法减轻损害影响、真挚求得被害人体谅等行为,这些行为大多是刑事宽和的内容,因此刑事宽和能够视为影响量刑的裁夺从轻情节。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则:“关于违法情节细微,按照刑法规则不需求判处惩罚或许革除惩罚的,公民检察院能够作出不申述决议。”关于违法后,加害人能够活跃采纳补救办法、认罪悔过、补偿被害人丢失并达到宽和协议的,能够视为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损害性的下降,没有采纳拘押办法的必要,甚至于失去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特别防备含义,对其决议不申述就很有必要。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欺诈案子现已宽和了,或许现已进行了补偿是能够从轻处分的,可是并不意味着从轻处分就能够不进行处分,欺诈案子假如现已构成了欺诈罪是需求承受法令制裁的。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欺诈罪刑事宽和从轻处分刑事宽和能够从轻处分吗
2013年7月份,被告人赵某甲得知被害人刘某的儿子吴少华因涉嫌违法被拘押在浦北县看守所,就对刘某称其有方法将吴少华搞开释出来,可是需求15万元活动费。被害人刘某信以为真,于同年9月23日下午通过银行转账14万元到被告人赵某甲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同年9月26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吴少华涉嫌成心破坏资产一案安排当事人两边达到刑事宽和后,依法对吴少华等人改变强制办法予以开释。但被告人赵某甲不知道吴少华已开释,仍要求被害人刘某加钱到20万元才干办好,被害人刘某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屡次要求被告人赵某甲还钱,但赵某甲拒不偿还。被告人赵某甲将账户内的14万元悉数取出,除分给陈某乙、陈基云、周某、罗某甲每人5000元以及陈某甲4000元外,将剩余116000元占为己有。案发后,被告人赵某甲一向在逃。2014年8月5日,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博白镇公民中路将被告人赵某甲捕获归案,次日被刑事拘留。被告人归案后,照实供述了上述罪过。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于2014年12月3日达到宽和。本院经审查,两边当事人达到的宽和是自愿、合法的,因此,本院掌管制作了刑事宽和协议书,该刑事宽和协议书的内容如下:(一)被告人赵某甲供认欺诈了被害人刘某公民币140000元的违法现实,对该违法现实没有贰言,并真挚悔罪;(二)被告人赵某甲退还给被害人刘某欺诈款140000元中的80000元,剩余的60000元被害人刘某乐意抛弃,且被告人赵某甲向被害人刘某赔礼道歉,被害人刘某对被告人赵某甲表明体谅;(三)被害人刘某自愿宽和,恳求浦北县公民法院对赵某甲减轻处分。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签署宽和协议书时,宽和协议已悉数实行。
上述现实,被告人赵某甲在开庭审理时亦无贰言,且有承受报案记载、受案登记表、银行卡取款事务回单、赵某甲借记卡流水记载(证明从刘某银行卡内转账14万元至赵某甲账户)、捕获通过、人员基本信息、刑事宽和申请书、宽和协议、保证书(证明吴少华一方与吴乙荣一方达到宽和)、被害人刘某的陈说、证人赵某乙、陈某甲、周某、陈某乙、罗某甲、罗某乙经的证言、辨认笔录、宽和协议书、刑事宽和协议书、收条、悔过书、刑事体谅书、被告人赵某甲的供述等依据证明,足以确定。
法院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欺诈罪,达到刑事宽和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甲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骗得别人资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则,构成欺诈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本院予以支撑。被告人赵某甲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则,能够从轻处分。被告人在庭审中尽管辩称过其行为不构成违法,但这是对法令的知道过错,且后来又恳求本院对其从轻处分,可确定被告人为认罪,能够酌情从轻处分。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达到宽和。本院经审查,两边当事人达到的宽和是自愿、合法的,因此,本院掌管制作了刑事宽和协议书,该刑事宽和协议书内容如下:(一)被告人赵某甲供认欺诈了被害人刘某公民币140000元的违法现实,对该违法现实没有贰言,并真挚悔罪;(二)被告人赵某甲退还给被害人刘某欺诈款140000元中的80000元,剩余的60000元被害人刘某乐意抛弃,且被告人赵某甲向被害人刘某赔礼道歉,被害人刘某对被告人赵某甲表明体谅;(三)被害人刘某自愿宽和,恳求浦北县公民法院对赵某甲减轻处分。被告人赵某甲与被害人刘某签署刑事宽和协议书时,刑事宽和协议已悉数实行。该刑事宽和协议书的内容契合《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零一条的规则,且刑事宽和协议已悉数实行,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零五条的规则,能够对被告人赵某甲减轻处分。鉴于被告人的法定及裁夺情节,决议对被告人赵某甲减轻处分。故辩解人提出被告人有率直情节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刘某达到了刑事宽和协议,补偿了丢失,悔罪体现较好,取得了被害人体谅,主张对被告人减轻处分的辩解定见建立,本院予以采用。但由于被告人社会损害性大,不宜对被告人赵某甲适用缓刑。故不采用辩解人提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辩解定见。
依据被告人的违法现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及《最高公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五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则,判定如下:
被告人赵某甲犯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分金公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6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罚金限于判定收效后30日内向本院交纳。期满不交纳的,强制交纳)。
律师说法:刑事宽和能够从轻处分吗
《刑法》第61条规则:“关于违法分子决议惩罚的时分,应当依据违法的现实、违法的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本法的有关规则判处。”情节是影响科罪和量刑的一个独立要素,包含科罪情节和量刑情节。量刑情节有法定量刑情节和裁夺量刑情节两种。裁夺量刑情节是刑法没有作出明文规则的情节,常见的裁夺量刑情节包含了违法后的情绪,详细是指加害人在违法后活跃悔罪、及时采纳办法减轻损害影响、真挚求得被害人体谅等行为,这些行为大多是刑事宽和的内容,因此刑事宽和能够视为影响量刑的裁夺从轻情节。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则:“关于违法情节细微,按照刑法规则不需求判处惩罚或许革除惩罚的,公民检察院能够作出不申述决议。”关于违法后,加害人能够活跃采纳补救办法、认罪悔过、补偿被害人丢失并达到宽和协议的,能够视为加害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损害性的下降,没有采纳拘押办法的必要,甚至于失去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特别防备含义,对其决议不申述就很有必要。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欺诈案子现已宽和了,或许现已进行了补偿是能够从轻处分的,可是并不意味着从轻处分就能够不进行处分,欺诈案子假如现已构成了欺诈罪是需求承受法令制裁的。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