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思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03:50构建合理而有用的社会保证是我国社会主义新乡村建造的底子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开展的底子手法。可是,因为“三农”问题固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在我国乡村树立起具有必定保证才能的社会保证体系将是一件十分艰巨的使命。本文拟从立法的层面临这一问题做一讨论。一、立法准则(一)法令(方针)的拟定和适用城乡分立 虽然跟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城乡下的互动和交融已达到了史无前例的程度,但笔者以为,因为既定社会结构内部张力态势的改动需求一个较长的时刻,因而, 虽然在商场和政府这“两只手”的一起推进下,我国城乡之间的统筹层次和交融程度将会继续进步,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总态势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将难有实质性改 变。城乡社会成员生计和开展所需社会保证体系树立的出产方式根底、物质条件根底、安排方式根底、文明观念根底等存在显着的差异:社会化工业出产是城市的基 本出产方式,而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是乡村的底子出产方式;货币化的薪水收入是乡镇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保证的底子物质条件,而乡村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保证的 底子物质条件却是土地及其产出物;社区和兴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乡镇社会成员社会保证体系树立的安排根底,而乡村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保证体系的安排根底却是 家庭和安排化程度较低的服务体系;社会保证在乡镇社会成员中获得了广泛的观念支撑和心思认同,而养儿防老、自我保证的文明观念在乡村社会成员中依然占有重 要位置。城乡社会保证树立根底的上述差异,决议了城乡社会成员的社会保证需求是不尽相同的,乡村社会保证立法应该也有必要立依据这些客观现实,坚持树立独立 于乡镇社会保证体系的乡村社会保证体系,只不过应在城乡社会保证体系之间树立自在的社会保证联系搬运机制。假如依照一些专家建议的那样在我国施行社会保证 城乡一体化、树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证体系,那必然将我国乡村社会保证体系建造引进误区,影响乃至阻止乡村社会保证体系的顺畅树立和整个社会保证工作的健 康开展。现实上,一些兴旺国家,如德国等,也是在乡镇和乡村别离树立社会保证体系的。(二)以传统保证机制为依托在长时间与各种自 然和社会灾祸作斗争的过程中,我国乡村逐渐形成了相应的保证机制和安排方式,并不断得到完善和开展。跟着出产社会化、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不断加深, 我国乡村以家庭保证为根底、以团体保证和国家保证为必要弥补的传统保证机制的保证功用将会逐渐弱化,而社会保证的效果则会不断得到强化。可是,咱们有必要注 意以下现实:榜首,我国乡村人口众多,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比较低,国家财力有限,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底子不行能在乡村树立起能底子替代传统的保证机制的社会 保证体系。第二,在我国乡村,传统保证机制,如家庭保证等,具有深沉的传统道德根底和广泛的社会认同度,再完善的社会保证也无法替代上述传统的保证方式, 一些底子社会保证,如社会养老保证,现实上也将首要依托家庭等传统保证安排方式来详细施行。第三,在我国乡村假如过火垂青社会保证然后忽视传统保证机制的 效果,将导致严峻乃至灾难性结果。因而,在一个适当长的时期,传统的保证机制在我国乡村将依然会发挥根底性效果,我国乡村社会保证制度的规划有必要充分考虑传统的保证机制的效果。(三)统筹层次逐渐进步 依据社会保证的底子原理,参加保证体系的人员越多,体系自身的共济才能就越强,保证才能也越强。社会保证是一种强制性法令制度,它的参加者不是依据自愿 而是依据立法强制,而且施行属地统辖。从理论上讲,社会保证体系的统筹层次与保证体系的覆盖面成正比,体系的统筹层次越高参加者就越多,保证体系的筹资能 力和保证才能也就越强。换句话说,我国乡村社会保证的统筹层次越高越好。可是,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开展极不平衡,不同区域乡村的经济开展水平 和农人收入水平存在很大的距离,不同经济兴旺区域的农人对社会保证基金中个人出资担负的知道和保证待遇水平的心思预期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假如片面强调进步 统筹层次,可能会引发统筹区内不同经济兴旺区域的农人在社会保证基金筹资担负分管上的对立,影响统筹区内经济较兴旺区域农人缴费的积极性,然后下降体系的 筹资才能。因而,我国乡村社会保证的统筹层次应随同政府调控才能的增强、农人共济认识的进步、经济开展区域距离不断缩小而逐渐进步。笔者以为,我国乡村社 会保证的统筹可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按保证项目的不同先从县级开端,从而开展到市级、最终过渡到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