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3:01第一条为了标准裁定委员会的裁定收费,依据国务院《裁定委员会裁定收费方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当事人恳求裁定和提出反恳求,应当依照本规则向本裁定委员会交纳裁定费,裁定费包含案子受理费和案子处理费。
案子处理费包含:
(一)裁定员因处理裁定案子开销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二)证人、翻译人员等因出庭而开销的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补助;
(三)咨询、翻译等费用;
(四)仿制、送达案子材料、文书的费用;
(五)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承当的合理费用。
第三条裁定费用于给付裁定员酬劳,付出办案费用和保持裁定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恳求人在恳求裁定时,被恳求人在提出反恳求时,应当依照本规则案子受理费表和案子处理费表的金额预交裁定费。
第五条案子受理费表和案子处理费表中的争议金额,以当事人恳求裁定的金额为准。当事人添加恳求裁定金额的,以添加后恳求裁定的金额为准。
当事人对争议金额未确认的,由本裁定委员会依据争议所触及权益的具体情况,确认预交的裁定费金额。
第六条当事人预交裁定费确有困难的,由当事人提出恳求,经本裁定委员会秘书长赞同,能够缓交。
当事人在规则的期限内不预交裁定费,又不提出缓交恳求的,视为撤回裁定恳求或许反恳求。
第七条裁定费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当。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裁定庭依据两边当事人职责巨细确认其各自应当承当的裁定费的份额。当事人自行宽和,裁定庭应当在判决书或许调停书中写明两边当事人终究应当付出的裁定费金额。
第八条裁定庭赞同从头裁定的裁定案子,本裁定委员会不再另行收取裁定费。裁定庭依法对现已判决的判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许遗失的事项作出补正,本裁定委员会不再收费。
第九条恳求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许未经裁定庭答应半途退庭,能够视为撤回裁定恳求,预交的裁定费不予退回。
第十条本裁定委员会受理裁定恳求后,裁定庭组庭前,恳求人撤回裁定恳求或许当事人自行宽和并撤回裁定恳求的,案子受理费悉数退回,案子处理费不予退回。
裁定庭组庭后,恳求人撤回裁定恳求或许当事人自行宽和并撤回裁定恳求的,本裁定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退回部分案子受理费,案子处理费不予退回。
裁定庭组庭后已开庭审理的,恳求人撤回裁定恳求或许当事人自行宽和并撤回裁定恳求的,案子受理费和案子处理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