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的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21:46摘自甄灵宇律师著《房子生意法令自助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5月第1版 孙洪林主编)律师提示:假如购房者个人原因形成未处理挂号过户手续的,则职责自己承当,当然开发商也无权就此追查购房者的违约职责。假如是开发商的原因形成未如期处理好产权过户挂号的,开发商怎么承当职责呢?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生意合同纠纷解说》规则,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准时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好外,出卖人应当承当违约职责,合同没有约好违约金或许丢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能够依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借款利息的规范核算。此外,商品房生意合同约好或许《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则的处理房子所有权挂号的期限(即预售交房后90天或现售签约后90天)届满后超越一年,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处理房子所有权挂号,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赔偿丢失的,应予支撑。然后赋予了买受人合同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