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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优惠折扣的税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05:07

【问题描绘】:
我企业归于商业企业,日常会给客户处理会员卡,实施积分制,年末搞活动,用会员卡的积分能够换东西。比方:会员买1000元的东西,他的积份能够顶50元,那实践上他交给商场950元就能够了我想问一下,针对这种状况咱们公司怎样承认收入?是悉数计入,仍是超越部分计入?
【详细回答】:
会员用积分换东西时,其实质是用积分买东西时顶一部分价款,在实务中,需求把这部分价款作为商业扣头来处理。会员购买1000元的东西,实践收到950元,商场在开发票时就按950元来开,也便是按950元承认收入。详细管帐处理:
借:库存现金 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1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8
此项操作,需求留意:积分交换的扣头,必定要和正品开到一张发票上。
别的,假如会员的积分是1000元,直接顶用1000元购买东西,就不能依照商业扣头来处理了。应该做一下处理:
1、平常购物构成的积分:
借:出售费用
贷:估计负债
2、客户买东西消费积分时:
借:估计负债
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样做对企业是晦气的,企业是要多交增值税的,比较而言仍是作为商业扣头比较合算,或许平常不计提估计负债,在出售时直接计入出售费用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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