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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公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02:32

依据《公证法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则,处理公证不是一切房子转让的必经程序,可是有些房子一切权搬运有必要处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联合告诉》中规则,以下几种事项有必要处理公证:一是承继房产,应当处理“承继权公证书”。二是遗言人为处置房产而建立的遗言,应当处理公证。在遗言收效后其法定承继人或遗言受益人可依据遗言内容洽谈签定遗产切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一切权搬运挂号手续。三是赠与房产,应当处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承受赠与公证书”或两边一起处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四是有关房产一切权搬运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有必要处理公证证明。
除以上罗列需处理公证的外,其他房子转让答应不用处理公证即可转让,可是房子转让有必要有书面协议,按规则持有关证件处理转户手续后,房子产权才发作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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