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签订的培训协议未完,可以辞职走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11:41
劳作合同期满可是签定的训练协议未完,能够辞去职务走人吗?假如辞去职务需求承当什么职责?项目,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详细介绍相关内容,欢迎阅览。
劳作合同期满可是签定的训练协议未完,能够辞去职务走人吗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十七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可是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依照劳作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则约好的服务期没有到期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两边还有约好的,从其约好。
由此可见,劳作合同期满可是服务期协议未到期的,应将劳作合同延伸至服务期完毕。
假如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期满可是签定的训练协议未完时想辞去职务的,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需求承当补偿职责。
相关常识: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能够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服务期的,不影响依照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进步劳作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作报酬。
劳作合同期满可是签定的训练协议未完,能够辞去职务走人吗
《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第十七条规则:劳作合同期满,可是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依照劳作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则约好的服务期没有到期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两边还有约好的,从其约好。
由此可见,劳作合同期满可是服务期协议未到期的,应将劳作合同延伸至服务期完毕。
假如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期满可是签定的训练协议未完时想辞去职务的,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需求承当补偿职责。
相关常识: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能够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服务期的,不影响依照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进步劳作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作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