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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后原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再要求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4:38
在许多的债款债款中,咱们能够进行债款转让。那么在进行转让之后债款人向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时分能够再要求吗?这就需求我们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则来进行了解,才干清楚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债款让与后原债款人向债款人实行债款的能够再要求吗
债款转让后,原债款人仍向原债款人清偿的,对债款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能,受让人仍能够要求债款人偿还债款;对债款人而言,在向原债款人清偿债款后,能够不妥得利为由要求原债款人返还。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款人能够将合同的权力悉数或许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条 债款人转让权力的,应当告诉债款人。未经告诉,该转让对债款人不发生效能。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依据,获得不妥利益,形成别人丢失的,应当将获得的不妥利益返还受丢失的人。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就要知道这个方面的规则,关于现已转让的债款本来的债款人就需求向新的债款人进行实行债款,所以不能向本来的债款人进行实行,那么就不能再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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