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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43)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23:06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告贷胶葛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觅仍无成某生计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告机上乘客不行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请求宣乐成某逝世。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逝世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告贷胶葛案与宣告逝世案应当兼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决间断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决完结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民事诉讼法》榜首百八十四条榜首款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许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许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行能生计,好坏关系人请求宣告其逝世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可知,宣乐成某逝世一案应由乙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选项B过错。《民诉解说》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则,根据同一现实发作的胶葛,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能够兼并审理。本案中的告贷胶葛与宣告逝世案子并非根据同一现实发作的胶葛,且当事人分别向不同的法院提申述讼,法院不行以兼并审理。
选项C正确,选项D过错。《民诉解说》第五十五条规则,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逝世,需求等候继承人标明是否参与诉讼的,裁决间断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诉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当诉讼,被继承人现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当诉讼的继承人有用。据此可知,甲县法院应裁决间断诉讼,而非完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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