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谨慎原则”该怎么运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7:07
一、根本案情
【例】2007年12月份,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批产品,以托收承付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并开具了普通发票,但货款未收取。A企业在出售时已知B企业资金周转发作暂时困难,难以及时付出货款,但为了削减存货积压,一起也为了坚持与B企业长期以来树立的商业联系,A企业将产品出售给了B企业。该批产品现已宣布,并已向银行办好托收手续,但直到2008年5月底之前,货款仍未到账。
A企业依据新原则“慎重原则”和新管帐制度的“权责发作制原则”,其时未申报交税,意在延期而非隐秘,但当地税务局查看发现时,却要坚持依法按成心偷税论处。
二、涉税争议
交税人未申报,有规可循;税务局要处分,有法可依。同样是“权责发作制原则”下操作,为何其处理的成果正好相反?熟是熟非?
法规依据1——新管帐制度及新管帐原则相关规矩:根本管帐原则规矩: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作制为根底进行管帐承认、计量和陈述。 第十八条 企业对买卖或许事项进行管帐承认、计量和陈述应当坚持应有的慎重,不该高估财物或许收益、轻视负债或许费用。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要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然后导致企业财物添加或许负债削减、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牢靠计量时才干予以承认。
新管帐制度规矩:在进行出售产品的账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出售产品收入是否契合承认条件时,才干予以承认:(一)企业已将产品一切权上的首要危险和酬劳搬运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存一般与一切权相联系的持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产品施行操控;(三)与买卖相关联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本钱能够牢靠地计量。
契合条件,企业应及时承认收入,并结转相关出售本钱;不然,不能承认收入。不契合承认条件但产品现已宣布的情况下,应将宣布产品经过"宣布产品"等科目来核算。
法规依据2——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法令相关规矩:第九条 企业应交税所得额的核算,以权责发作制为原则,归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金钱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归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便金钱现已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法令和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矩的在外。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事务能够分期承认收入的完结:(一)以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的,依照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承认收入的完结;(二)企业受托加工制作大型机械设备、船只、飞机,以及从事修建、装置、安装工程事务或许供给其他劳务等,持续时刻超越12个月的,依照交税年度内竣工进展或许完结的工作量承认收入的完结。
第二十四条 采纳产品分红办法获得收入的,依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承认收入的完结,其收入额依照产品的公允价值承认。
其它有关出售收入承认的税法规矩:
(一)交款提货。
在交款提货出售的情况下,如货款现已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现已交给买方,不管产品、产品是否宣布,都作为收入的完结。这是因为产品、产品现已卖给买方,买方能够随时凭提货单提货,没有宣布的产品,已不归于本企业一切,而是企业代买方保管。
(二)预收货款。
1.选用预收货款出售的产品、产品,在产品、产品宣布时作为收入的完结。依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矩,交税人以预收货款办法出售产品,除国家税收法还有规矩者外,一般应在产品宣布时承认收入的完结。
2.税法规矩出书企业预收书报款,应按预收货款办法出售产品处理,在书报宣布时承认收入。
3.《营业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二十八条规矩:"交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出售不动产,选用预收款办法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矩所称预收款,包含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三)分期收款。选用分期收款结算办法出售产品、产品,按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完结。关于分期收款出售产品、产品,规矩按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完结时刻,并按悉数出售本钱与悉数出售收入的比率,核算本期应结转的出售本钱。
(四)托付代销。托付其它单位代销的产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收入的完结,因为代销清单表明晰产品现已卖出。注:新的180天规矩。
(五)托收承付或托付收款。在选用托收承付或托付收款结算办法出售产品的情况下,应当在产品现已宣布,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好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完结。
(六)出口出售。企业出口出售的产品,陆运以获得承运货品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获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获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处理出口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完结;进口的产品,如进口企业与国内用户签订合同实施货到结算的,在货船抵达我国港口获得外运公司的船只到港告诉并向订购单位开出结算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完结,合同规矩对国内实施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购单位开出结算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完结。
为使出口本钱、盈亏核算的口径共同,出口产品的出售收入,一概以对外成交的离岸价格为准。假如合同规矩以到岸价格成交的,先按到岸价格作为出口出售收入记账,然后将我方担负的以外汇付出的国外运送保险费和佣钱等,用红字冲减出口出售收入。
三、争议处理
本案因为新原则和管帐制度与税法产生了差异,故而产生了交税争议。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矩: 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管帐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矩不共同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矩核算(税收征管法也有相似的法律规矩)。所以,本案的税务处理是正确的。
本案中,交税人因为购货方资金周转存在暂时困难,因此A企业在货款收回方面存在不承认性。依据出售产品收入的承认条件,A企业在出售时不能承认收入。为此,A企业将已宣布的产品本钱转入“宣布产品”科目好像正确,但却忘掉管帐与税法的差异和相关的交税调整,一起,更忽视了税法的严肃性——任何与税法无据的延期交税,都有可能以隐秘偷税论处。
躲避办法1——严厉依照税法规矩及时申报交税,并留意管帐与税法的差异和相关的交税调整。
躲避办法2——奇妙使用“分期收款办法”应对,将所谓“隐秘”收入的“偷税”演变成合理合法的“延期交税”。
温馨提示——“分期收款办法”的税务策划使用技巧和事例。
【例】2007年12月份,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批产品,以托收承付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并开具了普通发票,但货款未收取。A企业在出售时已知B企业资金周转发作暂时困难,难以及时付出货款,但为了削减存货积压,一起也为了坚持与B企业长期以来树立的商业联系,A企业将产品出售给了B企业。该批产品现已宣布,并已向银行办好托收手续,但直到2008年5月底之前,货款仍未到账。
A企业依据新原则“慎重原则”和新管帐制度的“权责发作制原则”,其时未申报交税,意在延期而非隐秘,但当地税务局查看发现时,却要坚持依法按成心偷税论处。
二、涉税争议
交税人未申报,有规可循;税务局要处分,有法可依。同样是“权责发作制原则”下操作,为何其处理的成果正好相反?熟是熟非?
法规依据1——新管帐制度及新管帐原则相关规矩:根本管帐原则规矩: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作制为根底进行管帐承认、计量和陈述。 第十八条 企业对买卖或许事项进行管帐承认、计量和陈述应当坚持应有的慎重,不该高估财物或许收益、轻视负债或许费用。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要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然后导致企业财物添加或许负债削减、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牢靠计量时才干予以承认。
新管帐制度规矩:在进行出售产品的账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出售产品收入是否契合承认条件时,才干予以承认:(一)企业已将产品一切权上的首要危险和酬劳搬运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存一般与一切权相联系的持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产品施行操控;(三)与买卖相关联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本钱能够牢靠地计量。
契合条件,企业应及时承认收入,并结转相关出售本钱;不然,不能承认收入。不契合承认条件但产品现已宣布的情况下,应将宣布产品经过"宣布产品"等科目来核算。
法规依据2——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法令相关规矩:第九条 企业应交税所得额的核算,以权责发作制为原则,归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金钱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归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便金钱现已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法令和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矩的在外。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事务能够分期承认收入的完结:(一)以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的,依照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承认收入的完结;(二)企业受托加工制作大型机械设备、船只、飞机,以及从事修建、装置、安装工程事务或许供给其他劳务等,持续时刻超越12个月的,依照交税年度内竣工进展或许完结的工作量承认收入的完结。
第二十四条 采纳产品分红办法获得收入的,依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承认收入的完结,其收入额依照产品的公允价值承认。
其它有关出售收入承认的税法规矩:
(一)交款提货。
在交款提货出售的情况下,如货款现已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现已交给买方,不管产品、产品是否宣布,都作为收入的完结。这是因为产品、产品现已卖给买方,买方能够随时凭提货单提货,没有宣布的产品,已不归于本企业一切,而是企业代买方保管。
(二)预收货款。
1.选用预收货款出售的产品、产品,在产品、产品宣布时作为收入的完结。依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矩,交税人以预收货款办法出售产品,除国家税收法还有规矩者外,一般应在产品宣布时承认收入的完结。
2.税法规矩出书企业预收书报款,应按预收货款办法出售产品处理,在书报宣布时承认收入。
3.《营业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二十八条规矩:"交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出售不动产,选用预收款办法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矩所称预收款,包含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交税责任发作时刻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三)分期收款。选用分期收款结算办法出售产品、产品,按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完结。关于分期收款出售产品、产品,规矩按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完结时刻,并按悉数出售本钱与悉数出售收入的比率,核算本期应结转的出售本钱。
(四)托付代销。托付其它单位代销的产品、产品,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收入的完结,因为代销清单表明晰产品现已卖出。注:新的180天规矩。
(五)托收承付或托付收款。在选用托收承付或托付收款结算办法出售产品的情况下,应当在产品现已宣布,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好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完结。
(六)出口出售。企业出口出售的产品,陆运以获得承运货品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获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获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处理出口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完结;进口的产品,如进口企业与国内用户签订合同实施货到结算的,在货船抵达我国港口获得外运公司的船只到港告诉并向订购单位开出结算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完结,合同规矩对国内实施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购单位开出结算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完结。
为使出口本钱、盈亏核算的口径共同,出口产品的出售收入,一概以对外成交的离岸价格为准。假如合同规矩以到岸价格成交的,先按到岸价格作为出口出售收入记账,然后将我方担负的以外汇付出的国外运送保险费和佣钱等,用红字冲减出口出售收入。
三、争议处理
本案因为新原则和管帐制度与税法产生了差异,故而产生了交税争议。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矩: 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管帐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矩不共同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矩核算(税收征管法也有相似的法律规矩)。所以,本案的税务处理是正确的。
本案中,交税人因为购货方资金周转存在暂时困难,因此A企业在货款收回方面存在不承认性。依据出售产品收入的承认条件,A企业在出售时不能承认收入。为此,A企业将已宣布的产品本钱转入“宣布产品”科目好像正确,但却忘掉管帐与税法的差异和相关的交税调整,一起,更忽视了税法的严肃性——任何与税法无据的延期交税,都有可能以隐秘偷税论处。
躲避办法1——严厉依照税法规矩及时申报交税,并留意管帐与税法的差异和相关的交税调整。
躲避办法2——奇妙使用“分期收款办法”应对,将所谓“隐秘”收入的“偷税”演变成合理合法的“延期交税”。
温馨提示——“分期收款办法”的税务策划使用技巧和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