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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21:25

员工购房、归还住所贷款本息、租借住所等可提取住所公积金,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便是,员工住所公积金需缴存一年以上。吉林住所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请求资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我们具体介绍。吉林住所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所公积金提取需缴存住所...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吉林住所公积金怎么提取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吉林住所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所公积金提取需缴存住所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契合以下条件方可提取住所公积金
1、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
2、归还购买自住住所贷款本息的;
3、租借住所,月房租开销占家庭工资收入份额25%以上的;
4、离休、退休的;
5、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6、因彻底或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久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的;
7、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
8、员工患有严重疾病,遭受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困难的。
吉林住所公积金提取请求资料
1. 购买产品自住住所,需供给产品房买卖合同、吉林省出售不动产发票或吉林省地税资金来往预收款凭据;
2. 购买房改房,需供给公有住所出售批阅表、购房收据;
3. 购买存量(二手)房,需供给过户后的房子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4. 购买集资房,需供给集资建房协议、购房收据;
5. 对拆迁安顿实施产权互换交给购房款的,需供给产权互换协议书(房子拆建补偿安顿弥补协议书)、拆迁交纳扩展面积资金批阅表、税检发票;
6. 缔造、翻建自住住所:需供给原房子所有权证、经市、县(市)规划局批阅的个人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个人住所用地许可证;
吉林住所公积金提取流程
1、请求提取住所公积金的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提取条件应予以核实,由所在单位出具《吉林市住所公积金提取批阅表》并加盖印章。
2、提取人持《吉林市住所公积金提取批阅表》及本操作指引第四章所规则的资料到处理中心各分中心、处理部处理提取事务。
3、各分中心、处理部对请求提取员工供给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契合提取规则的,当天办结;需求核实的,在接到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议,并需经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告诉请求人,一起做好记载。
4、由员工自己提取的,经批阅后,提取的住所公积金转入员工自己住所公积金联名卡,或持处理中心批阅后的《吉林市住所公积金提取批阅表》、提取凭据到指定银行处理。由他人代理的,提取的住所公积金有必要转入请求人住所公积金联名卡。事务办结后,提取人需将处理中心出具的提取凭据回联交回单位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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