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诉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13:06
在实践中,咱们许多人或许都会接触到有关不妥得利之诉的概念这类的问题,可是因为咱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许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不妥得利之诉的概念。欢迎阅览!
不妥得利之诉的概念
不妥得利之诉指发作不妥得利的受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益人返还不妥得利的诉讼。
不妥得利指没有合法依据,或过后丧失了合法依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别人遭受丢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危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妥得利的获得,不是因为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受害人或第三人的忽略、误解或差错所形成的。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则:“没有合法依据,获得不妥利益形成别人丢失的,应当将获得的不妥利益返还受丢失的人。”
根据此项法律规则,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务联系,即不妥得利之债。其间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妥得利的责任;受损人为债务人,享有恳求得力人返还不妥得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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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妥得利之诉的概念
不妥得利之诉指发作不妥得利的受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益人返还不妥得利的诉讼。
不妥得利指没有合法依据,或过后丧失了合法依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别人遭受丢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危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妥得利的获得,不是因为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因为受害人或第三人的忽略、误解或差错所形成的。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则:“没有合法依据,获得不妥利益形成别人丢失的,应当将获得的不妥利益返还受丢失的人。”
根据此项法律规则,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务联系,即不妥得利之债。其间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妥得利的责任;受损人为债务人,享有恳求得力人返还不妥得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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