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5 06:10甲乙丙三人的股权份额为甲:33%,乙:34%,丙:33%,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未实践到位)。甲为公司履行监事,丙为公司履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银行印签章预留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丙的名章。公司建立后三人各自投入了少数资金,公司即正常运作起来。不久丙去德国读博进修,出国后遂失去了与公司的联络,公司由甲乙两人打理,公司运营成绩还不错,现已步入良性开展轨迹。丙出国后,音讯全无,丙的家人也找公司联络丙,甲乙多方联络总算经过其他同学联络上丙。期间,甲乙颇有怨言。2004年末丙因读博未果回国,三人团聚长谈后,丙做了自我检讨,开始达到丙退出公司,将股份转让给甲乙两人的意向。因为丙回国时公司帐面有现金50多万元,甲乙两人在公司没黑没夜、拼命作业期间从未领过薪酬(每月一千元左右生活费),因而,丙赞同甲乙两人支交给丙15万元算是股权转让价款,甲乙遂按此目的托付律师起草法令文件。可是丙的父亲介入后,工作发生了戏剧性的改变,三个同窗好友协商一致的工作变得非常复杂,丙除了回绝赞同三方达到的一致外,做出了许多与丙的学历、身份极不相符的行为,例如丙拿回了自己的签章(这是正常的),并去税务署理公司拿走了公司的全部账册凭据(公司无专职管帐,由署理公司代为记账、报税),致使公司正常报税也无法进行,后被税务机关罚款。丙除了不来公司正常上班,居然叫快递公司送来加盖其签章的抉择要求公司全部职工中止上班,薪酬照发,公司进行整理整理等等。并于一天深夜清晨与其家人到公司办公室将全部电脑的硬盘破坏性的撤除拿走,将传真机、打印机拿走,并将公司办公桌的全部带锁的当地撬开,在此之前还将公司筹办时以其名义请求的电话、传真、宽带(一向由公司实践使用并付费)悉数停机。迫于无法,甲乙两股东依照律师起草的文件和计划以双挂号信、特快专递(上海市的地址、身份证的地址、签字的地址)、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全部或许的手法两次通知丙举行股东会议,修正公司章程,改组履行董事。丙拒不参加会议,甲乙准时举行股东会议并经过股东会抉择,然后去工商局依法依法改变公司章程和履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随后顺畅办理了税务、银行印签章等全部应该改变的手续。至今,公司运营成绩大滑坡,转入下坡路,接近亏本,丙也再次与公司失去了联络……
1、股东在处理股权胶葛时一定要理性、镇定,任何一方均要遵从权力不得乱用准则。
2、家族、亲属不能浇油放火,更要镇定对待,无妨多听取专业律师的定见。
3、股东要决断决议计划,只需可等待所取得的利益与法令危险等危险相比较起来值得做,就要决断去做,不然就会被迫,不要一定要律师通知你这样做满有把握,有把握时才会去做,危险和利益永远是共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