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等串通投标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03:03【关键提示】
与其他招标人勾结遭到回绝时,采纳言语要挟、暴力撕毁标书、损坏别人资产,强行阻挠别人参与竞标行为构成何罪?起诉书指控行为人黄鹤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黄鹤一审辩护人以为构成成心损坏资产罪,一审法院确定构成聚众打乱社会秩序罪,黄鹤二审辩护人以为构成损坏生产经营罪,二审法院终究以勾结招标罪定案。
【事例索引】
一审: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2007)刑字第109号。
二审: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刑上字第188号。
【案情】
公诉机关: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单毅。
被告人(上诉人):黄鹤,又叫黄小四,男,1974年9月16日出生于固镇县,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个别工作,户籍地:蚌埠市蚌山区泰平街5栋一单元5号,现住固镇县城关镇原粮食局宿舍。2007年6月26日被拘捕。
被告人:何士军,又叫何五,男,1970年7月8日出生于固镇县,汉族初中文化,个别工作,住固镇县城关镇黄园中路14号。1987年12月2日和1990年2月8日因犯盗窃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7年6月26日被拘捕。
被告人:王成功,男,1969年11月17日出生于固镇县,汉族,初中文化,个别工作,住固镇县城关镇刘庄村王四圩庄68号。2007年6月25日被拘捕。
被告人:金培,男,1980年7月13日出生于蚌埠市,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蚌埠市吉安里25号(栋)一单元20号。2002年6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7年6月25日被拘捕。
被告人:孙安得,男,1988年5月14日出生于蚌埠市,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学生,户籍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在大道48号。2007年同年6月25日被拘捕。
被告人:杨志伟,男,1987年8月5日出生于蚌埠市,回族,中专文化,无业,住蚌埠市禹会区大庆新村二村115栋1单元36号。2007年8月11日被拘捕。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被告人黄鹤挂靠某公司参与固镇县移动通讯综合楼工程竞标,黄鹤屡次找蚌埠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建),要求与六建协作或让六建抛弃竞标,均遭到回绝。综合楼工程竞标大会定于2007年5月18日下午3时在固镇县建造局举行。下午2时许,被告人黄鹤纠合何士军、王成功、金培、孙安得、杨志伟等人在固镇县建造局外等候,当六建参与竞标的商务车行至固镇县建造局门前时,被告人孙安得依照事前的组织,将自己的一部旧手机扔在地上,制作六建的车将其手机碰坏的假象,后伙同被告人杨志伟和陶培安、朱魁(两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争持并强行进入车内,将六建带着的用于招标的技能标书撕坏,将密封的商务标书扯开,孙安得又将六建项目部司理水庆林的摩托罗拉1200型手机摔坏。经合肥申信管帐事务所审计,被损坏的标书丢失价值4500元。经固镇县价格认证(判定)中心判定,被摔坏的摩托罗拉120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