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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要求对方追加抚养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9:01
在离婚之后假如有小孩子的话,是需要把抚育费给对方的,并且这个和自己的工资标准有联系,假如想要追加这个抚育费用的话可不能够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离婚后能否要求对方追加抚育费
夫妻离婚时对孩子抚育费付出数额能够经过协议或判定的方式来确认。
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承当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而,现已确认的抚育费付出数额能够要求添加。至于费用是否添加,添加多少,可由子女与爸爸妈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下列景象下,能够要求添加子女的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则:子女要求添加抚育费有下列景象之一,父或母有给付才能的,应予支撑。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践需要已超越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添加的。
因而,离婚后若是由于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本来约好付出的孩子抚育费不足以满意子女实践所需,不能保持孩子的实践生活,便能够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则,要求对方添加孩子抚育费,可先与对方洽谈,假如洽谈不成,可向法院申述恳求依法判定。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夫妻离婚时对孩子抚育费付出数额能够经过协议或判定的方式来确认,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承当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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