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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1:34
有些购房者因为对认购书的知道程度不行,在签定时较为随意,为自己带来了不少费事。作为开发商在不具有签定正式《产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有担保正式《产品房买卖合同》签定的担保效能。那么关于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差异呢?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差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产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相关规则,假如认购协议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一起契合协议书约好的收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作法令效能,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依照协议书约好享有权力,履行义务。
由此看来,具有了上述条件、契合相关法令要求的认购书是与《产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平等法令效能的。假如认购书中,关于房子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两边权力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清晰的约好,那么认购书能够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好的房子买卖合同,正式的《产品房买卖合同》仅仅关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详细的约好;而假如认购书中没有约好上述内容,则其仅仅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有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
依照相关法令法规要求,产品房在出售时,开发商应与购房者缔结书面的《产品房买卖合同》,产品的认购、订货、预定等协议应具有《产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也就是说,假如是具有正式《产品房买卖合同》条件的认购书,其内容应契合《产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好,即当事人称号或许名字和居处;产品房根本情况;产品房的出售办法、产品房价款的确认办法及总价款、付款办法、付款时刻;交给使用条件及日期、装修、设备规范许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路途、美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给许诺和有关权益、职责;公共配套修建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处理产权挂号有关事宜;处理争议的办法;违约职责;两边约好的其他事项等。购房者在签定认购书时,要对其间的条款进行细心阅读,认真思考,切不可盲目行事。
购房者在签定认购书时,应细心酌量其间的各项条款,并要点重视关于定金的条款、签定正式产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刻及认购书协议的收效、失效时刻等内容。一起,应特别注意其间有无超出法令、法规领域的“霸王条款”,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假如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其他的问题,能够在线咨询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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