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可以缺席判决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03:19
在我国的法庭上进行审判时一般状况下被告与原告都会到会的,可是特别状况特别对待,关于一些特别状况也是能够进行缺席判定的,那么服刑人员能够缺席判定吗?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缺席判定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定,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定。通常状况下,当事人为了防止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结果,都会于言词争辩之日到庭并进行争辩。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力具有处分权,并且,实践中常常存在一些阻止当事人到庭的要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景象实属不免。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状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联系作出怎样的处理!为处理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定主义与单独争辩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定准则形式。
缺席判定适用于下列状况:
1.原告不出庭或半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能够缺席判定;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
3.法院裁决禁绝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假贷案子中,债权人申述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布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布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假贷联系清晰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定。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假贷联系清晰的,能够缺席判定。
民事诉讼中被告应该按着法律规则,准时出庭,假如不出庭,不会影响法院的审判,法院可做缺席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有必要一起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参与诉讼。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子,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告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布告当事人名字、案由和开庭的时刻、地址。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告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告案由,宣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奉告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力义务,问询当事人是否提出逃避请求。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能够缺席判定。
听讼小编提醒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缺席判定。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缺席判定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定,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定。通常状况下,当事人为了防止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结果,都会于言词争辩之日到庭并进行争辩。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力具有处分权,并且,实践中常常存在一些阻止当事人到庭的要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景象实属不免。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状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联系作出怎样的处理!为处理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定主义与单独争辩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定准则形式。
缺席判定适用于下列状况:
1.原告不出庭或半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能够缺席判定;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
3.法院裁决禁绝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假贷案子中,债权人申述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子后布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布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假贷联系清晰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定。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假贷联系清晰的,能够缺席判定。
民事诉讼中被告应该按着法律规则,准时出庭,假如不出庭,不会影响法院的审判,法院可做缺席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有必要一起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其参与诉讼。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子,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告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布告当事人名字、案由和开庭的时刻、地址。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告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告案由,宣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奉告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力义务,问询当事人是否提出逃避请求。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能够缺席判定。
听讼小编提醒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缺席判定。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