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的基本职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5:29按照我国法令及司法解释规则,破产清算组的责任主要有五种,即一是接纳,包含接纳破产企业的产业、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材料等;二是处理,即处理产业及相关证照材料等,既要保证破产企业财物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也包含不能随意危害及防止削减其本来价值之义;三是清算,包含托付财物评价、拍卖变现,收回破产企业的产业和债务,承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提交清算陈述等;四是分配,即按照债务人会议评论并表决经过的或许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的分配计划向债务人分配其应得比例(包含钱银、什物、债务等);五是刊出,在破产清算程序依法完结后,应依法供给相关手续材料处理刊出手续,包含工商、税务、银行、组织机构及其他权力凭据的刊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