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12:29关于北京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待遇的规范
榜首、补偿项目:
1、丧葬费:规范一概调整为5000元,发给逝世员工家族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寄存、运送、火化、骨灰盒、寄存掩埋等)和遗体离别(如:租借礼堂、花圈、遗像扩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往后不再履行遗体离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处理凶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则。
2、供养直系亲属救助金: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则,依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别离给相当于死者自己薪酬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助费(供养1人的,为死者自己薪酬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自己薪酬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自己薪酬12个月)。“死者自己薪酬”指按逝世时全市最低薪酬为规范。北京现行的2011年最低薪酬为1160元/月,也就是说救助金别离为6960元,10440元,13920元。
第二、法律法规依据。
《关于调整我市员工丧葬补助费开支规范的告诉》京财行[2009]70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务局、人事局、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各参统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依据国家有关规则和本市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平、凶事简办和根本满意凶事处理费用开支的准则,对我市市属各单位逝世员工丧葬费开支规范做如下调整:
一、我市实施丧葬补助费包干运用方法。不分职务等级,将员工丧葬费的开支规范一概调整为5000元,发给逝世员工家族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寄存、运送、火化、骨灰盒、寄存掩埋等)和遗体离别(如:租借礼堂、花圈、遗像扩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往后不再履行遗体离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处理凶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则。
二、在本市根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收取养老金的离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由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付出。
三、企业在职员工丧葬补助费按规则据真实本钱(费用)中列支。
四、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发放途径不变。
五、本告诉自2009年1月1日起履行。北京市财务局《关于修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治丧费开支规范的告诉》[(86)财务行字第535号]和北京市劳作局、北京市财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员工逝世后丧葬补助费规范的告诉》[京劳险发字(1994)639号]一起废止。六、2009年已向逝世员工家族发放丧葬补助费的单位,应依照新规范补发差额。
七、本告诉中,市财务局担任解说预算经费问题;市人事局、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各自责任别离担任解说适用单位规模问题。
八、区县所属单位依照履行。
《北京市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供养直系亲属救助费规范的告诉》京劳社养发(2000)221号
各区(县)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作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在我市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救助费规范,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保险条例》的规则履行。企业遍及反映按死者自己规范薪酬待遇偏低、且不易操作。经研讨现就有关救助的规范问题告诉如下:
一、企业员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则,依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别离给相当于死者自己薪酬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助费。“死者自己薪酬”指按逝世时全市最低薪酬为规范。
二、所需资金仍在原途径列支。
三、本告诉自2001年1月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