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年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4:17一、广州员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年限
用人单位拒不交纳医疗保险的,将被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分或许地税部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其间涉及到广州市城镇员工医保的一条是,员工医保缴费年限从10年延长到15年,才可享用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单位推迟交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按日加收的滞纳金由本来的2%。变为万分之五。逾期拒不交纳医疗保险金、滞纳金的,由本来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逾期拒不交纳医疗保险金、滞纳金的,更清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分或许地税部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医疗保险缴费的年限
2012年11月1日前处理退休的,其实践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刻。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止缴费的,能够依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处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处理退休时,缺乏实践应缴费年限的,依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践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根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践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处理退休的,其实践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止缴费的,能够依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处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处理退休时,实践缴费年限缺乏5年的,依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践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根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践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员工在处理退休时,实践缴费年限契合以上规则,但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践缴费年限,算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依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根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今后依照规则享用相应的根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