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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若干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5 11:42
在处理一些合同纠纷的时分一般都会涉及到合同法。合同法中有规则有关在签订合一起签订合同两边应承当的各种职责。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浅析合同法违约职责准则若干问题的相关内容。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我国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在承继大陆法根本结构和系统的一起,吸收和学习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准则,并结合我国国情,形成了合适我国的具有我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准则。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英美合同法上的独有准则。预期违约一般是指在合同依法建立后实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肯定地回绝实行合同或以其本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预示其将不实行或不能实行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该准则是为了防止合同实行中的危险而创设,旨在维护当事人合同利益的等候权,促进当事人严守合同、削减危害,维护买卖安全和买卖次序。
我国《合同法》第94条在规则合同免除准则时,承认“在实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对方有权免除合同。第108条将清晰标明“不实行合同责任”规则为“明示违约”,“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合同责任”,规则为“默示违约”,这两条构建了“预期违约准则”的结构。第68条规则:应领先实行债款的当事人,有切当根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间断实行:(一)运营状况严峻恶化;
(二)搬运产业,抽逃资金,以躲避债款;
(三)损失商业诺言;
(四)有损失或或许损失实行债款才能的其他景象。
当事人没有切当根据间断实行的,应当康复实行,间断实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康复实行才能而且未供给恰当担保的,间断实行的一方能够免除合同。此条规则的免除合同的权力是作为不安抗辩权的一个权能。
由此可见,我国《合同法》不光采用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准则,也恰当吸收了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准则。而且不安抗辩权独立于预期违约之外。尽管形成了极具我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准则,但却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缺点。
榜首,《合同法》第94条和第108条只规则了明示和默示的这两种形状的预期违约,而没有规则预期实行不能的状况。在英美判例中,预期实行不能与默示预期违约虽有堆叠的当地,但预期实行不能是作为一种独立的预期违约形状而存在的。由于默示预期违约有不实行的意思标明,预期实行不能则往往短少不履约的意思标明乃至能够同当事人的履约志愿相反。
第二,预期违约中“首要债款”的确定短少清晰法律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2款规则,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免除合同,尽管间接地填补了《合同法》第108条的空白,标明当事人如不实行合同的首要债款,即构成预期违约,但《合同法》中未就“首要债款”的具体含义作翔实规则,使得审判实践在确定首要债款时短少规范标准,致使对预期违约的确定短少清晰具体的法律根据。
第三,预期违约准则和不安抗辩权准则之间存在着对立的当地,这就极易导致适用上的紊乱。根据第94条第2款规则,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清晰提出将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能够直接免除合同。
可是,假如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时,比方出售方以同一标的物签订了两份买卖合同,此种景象既能够解释为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标明其不实行首要债款,又能够解释为第68条第4款的景象。
这时,假如以自己的行为标明其不实行首要债款的一方当事人是后为给付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那么,先为给付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照第68条的规则,暂时间断实行,等候债款人供给履约确保,仍是按照第94条规则,直接免除合同呢?这样就使第68条规则的先为给付责任人的权力人只能间断实行,但依第94条规则,则能够直接免除合同。
假如先为给付责任人有挑选适用法条的权力,则极有或许呈现先为给付责任一方当事人乱用合同免除权的现象。而在这种景象下,第68条所建立的一系列旨在维护后为给付责任方合法权益的办法———先实行责任人只能间断合同实行,而且负有举证与告诉责任———变得没有太大的含义。这样无疑会严峻危害后实行方的期限利益,由于后实行方的履约困难或许仅仅暂时的,而且先实行方乱用合同免除权,也会下降履约的比率,这是与我国《合同法》的精力相违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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