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概念、特征及适用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14:18[有期徒刑的概念特征]
有期徒刑,是掠夺违法分子必定期限的人身自在,实施强制劳作改造的惩罚办法。
有期徒刑是掠夺自在刑的主刑,其惩罚起伏改变较大,从较轻违法到较重违法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惩罚系统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位置。
有期徒刑与其他惩罚办法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必定期限内对罪犯实施关押,掠夺其人身自在。
2、有期徒刑的刑期起伏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心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峻的违法行为;也可作为中度惩罚适用于损害居中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损害较小的违法行为。因而,有期徒刑在我国惩罚系统中是一种适用规模最广泛的惩罚办法。刑法分则中,但凡规则了法定刑的,都规则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作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但凡有劳作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作,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作是强制性的,表现了我国对罪犯实施劳作和教育改造的方针。
[有期徒刑的适用目标]
有期徒刑的适用目标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则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起伏;一起还依据各种违法的损害程度规则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违法规则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起伏。在这些规则中有期徒刑的刑期起伏大致可分为三类状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时间徒刑;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目标也不同。
1、长时间徒刑的适用目标。长时间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过比较严峻,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目标。中期徒刑的刑期起伏规模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违法以中期徒刑作为仅有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目标。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违法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凌辱罪、诽谤罪、不合法掠夺公民宗教信仰自在罪、损坏推举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