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代销合同的销售收入收取报酬怎么纳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08:08【问题】
交税人是一名代销员,与生产厂家签定代销合同按获得出售收入的必定份额收取酬劳。请问,该怎么交税?
【回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则,单位或许个体工商户将货品交给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代销,或许代销货品的,应视同出售征收增值税。这儿的交税人不包括个人,因而个人出售代销货品不交纳增值税。但假如个人先买断产品后出售的,不归于代销货品,应按出售额的3%交纳增值税及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一起,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按“个人运营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代销货品获得的收入应区别不同状况交纳相应的税,假如代销员是厂家职工,其按产品出售收入必定份额获得的酬劳,归于薪酬、薪水性质,应按“薪酬、薪水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用交纳营业税。假如代销员不是厂家职工,而是其他个人运营者,则代销行为归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则服务业(署理业)的纳税规模,其代销产品获得的收入,按“服务业”项目征收5%的营业税及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一起,还应按“劳务酬劳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