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有什么原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21:55
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所发作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一)问题发作的原因
特许运营这种商业模式引进大陆区域不过十多年的前史,比较于欧美国家乃至台湾区域,都还处于发展阶段。许多特许人关于管控特许运营系统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的特许运营合同,注重程度还适当不行,这就直接导致许多特许运营合同的条款过于疏略,对被特许人合同停止后职责没有翔实的约好。正是因为没有合同约好,当呈现被特许人在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持续运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时,特许人无法追究其违约职责,也无法运用特许运营合同中一般对特许人较为有利的诉讼或裁定条款取得救助。
另一种状况是,尽管在特许运营合同中对被特许人在合同停止后有必要停止运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有翔实的约好,但因为特许人在合同停止后没有到被特许人门店处实践调查,平常整个特许系统的巡视力度也不行,导致特许人在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适当长的一段时间都不知道被特许人在持续运用其知识产权。当特许人总算发现这一状况时,距特许运营合同停止日现已超越两年。此刻,假如持续根据特许运营合同条款提起违约之诉,将因为超越诉讼时效而难以胜诉。
(二)特许人的防范措施
在发作以上两种状况时,尽管侵权之诉比违约之诉一般需求支付更多的诉讼本钱,但特许人也只能经过申述原被特许人侵略知识产权取得救助。尽管笔者承办过的很多事例终究为特许人做到了亡羊补牢,但此刻特许人往往也支付了较大的诉讼本钱。为了防止这种状况的呈现,笔者主张特许人在以下几点应加以注重:
1、特许人应对特许运营合同的制造高度注重。因为本文是评论侵权法令问题,对特许运营合同的条款问题笔者在其它文章中有胪陈,在此就不全面打开阐明。仅是针对本文触及的部分,主张特许人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特许运营合同中应清晰约好合同停止后多长时间(例如30日),被特许人有必要在加盟店内停止运用一切含有特许人知识产权标识的物品。为了防止争议,主张合同中应约好特许人的知识产权标识包含哪些方面(例如商标和其它Logo)。一起除了概述性条款外,尽量罗列被特许人加盟店内或许含有特许人知识产权的物品的品种。
(2)假如特许人许可被特许人运用特许人的商标或企业名称作为加盟店的字号,则应在合同中清晰约好在合同停止后多长时间,被特许人有必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字号改变,不得持续运用本来的字号。
(3)特许运营合同中切勿忘记设定针对合同停止后职责的违约金条款,不然发作争议时,即便原被特许人被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断定承当职责,特许人所能取得的赔偿金也往往是比较有限的。
因为特许运营合同的制造是一项十分专业的作业,主张特许人应当充分运用外部资源,延聘专业的律师来担任合同的起草。尽管前期的投入或许稍大,但却能防止将来或许更多的法令本钱开销。
2、在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特许人务必要跟进原被特许人合同停止后职责的实行状况,尽或许到原加盟店进行实地承认。原加盟店是否停止运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过门店调查就能比较清楚地知悉了,至于原被特许人加盟店的字号是否完结改变,则到当地工商部门调取工商根本档案即可获悉。从我国现在的实践看,在绝大多数区域,工商根本档案的调取不需求律师执业证,特许企业的职工即可完结这一作业。
3、此外,特许人在特许运营系统内应当树立完善的门店巡查准则并实在贯彻实施。这无论是对加盟店运营的日常监督,仍是承认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原被特许人对合同停止后职责的实行,都有十分重要的保证效果。
(一)问题发作的原因
特许运营这种商业模式引进大陆区域不过十多年的前史,比较于欧美国家乃至台湾区域,都还处于发展阶段。许多特许人关于管控特许运营系统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的特许运营合同,注重程度还适当不行,这就直接导致许多特许运营合同的条款过于疏略,对被特许人合同停止后职责没有翔实的约好。正是因为没有合同约好,当呈现被特许人在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持续运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时,特许人无法追究其违约职责,也无法运用特许运营合同中一般对特许人较为有利的诉讼或裁定条款取得救助。
另一种状况是,尽管在特许运营合同中对被特许人在合同停止后有必要停止运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有翔实的约好,但因为特许人在合同停止后没有到被特许人门店处实践调查,平常整个特许系统的巡视力度也不行,导致特许人在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适当长的一段时间都不知道被特许人在持续运用其知识产权。当特许人总算发现这一状况时,距特许运营合同停止日现已超越两年。此刻,假如持续根据特许运营合同条款提起违约之诉,将因为超越诉讼时效而难以胜诉。
(二)特许人的防范措施
在发作以上两种状况时,尽管侵权之诉比违约之诉一般需求支付更多的诉讼本钱,但特许人也只能经过申述原被特许人侵略知识产权取得救助。尽管笔者承办过的很多事例终究为特许人做到了亡羊补牢,但此刻特许人往往也支付了较大的诉讼本钱。为了防止这种状况的呈现,笔者主张特许人在以下几点应加以注重:
1、特许人应对特许运营合同的制造高度注重。因为本文是评论侵权法令问题,对特许运营合同的条款问题笔者在其它文章中有胪陈,在此就不全面打开阐明。仅是针对本文触及的部分,主张特许人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1)特许运营合同中应清晰约好合同停止后多长时间(例如30日),被特许人有必要在加盟店内停止运用一切含有特许人知识产权标识的物品。为了防止争议,主张合同中应约好特许人的知识产权标识包含哪些方面(例如商标和其它Logo)。一起除了概述性条款外,尽量罗列被特许人加盟店内或许含有特许人知识产权的物品的品种。
(2)假如特许人许可被特许人运用特许人的商标或企业名称作为加盟店的字号,则应在合同中清晰约好在合同停止后多长时间,被特许人有必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字号改变,不得持续运用本来的字号。
(3)特许运营合同中切勿忘记设定针对合同停止后职责的违约金条款,不然发作争议时,即便原被特许人被人民法院或裁定组织断定承当职责,特许人所能取得的赔偿金也往往是比较有限的。
因为特许运营合同的制造是一项十分专业的作业,主张特许人应当充分运用外部资源,延聘专业的律师来担任合同的起草。尽管前期的投入或许稍大,但却能防止将来或许更多的法令本钱开销。
2、在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特许人务必要跟进原被特许人合同停止后职责的实行状况,尽或许到原加盟店进行实地承认。原加盟店是否停止运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过门店调查就能比较清楚地知悉了,至于原被特许人加盟店的字号是否完结改变,则到当地工商部门调取工商根本档案即可获悉。从我国现在的实践看,在绝大多数区域,工商根本档案的调取不需求律师执业证,特许企业的职工即可完结这一作业。
3、此外,特许人在特许运营系统内应当树立完善的门店巡查准则并实在贯彻实施。这无论是对加盟店运营的日常监督,仍是承认特许运营合同停止后原被特许人对合同停止后职责的实行,都有十分重要的保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