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段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05:16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法及注意事项
合同欺诈的意义
合同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进程中,经过虚拟现实、隐秘本相、设定圈套等手法骗得对方产业的行为。或许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成心隐秘真实状况,或成心奉告对方虚伪状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的意思表明,从而与之签定或实行合同的行为。
合同欺诈,即行为人有必要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堕入过错,并因此为意思表明,从而与之签定或实行合同;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既能够表现为欺诈人以必定的办法成心使对方当事人堕入过错,也能够表现为欺诈人以必定的办法成心阻止对方当事人使其发作过错;既能够表现为活跃的作为办法,也能够表现为本应作为而成心不作为的办法;受欺诈人因受欺诈而堕入过错。这儿所说的“过错”,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状况的知道缺点。例如,误将残次产品以为是优质产品,误将有严重瑕疵的标的物以为无暇疵,误以为欺诈人有实行合同的才能等等。这种过错,有必要是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所造成的,即受欺诈人堕入过错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受欺诈人因听其描绘,与看之样品而被遮盖,与之签定或实行合同。过错的知道有必要是进行意思表明的直接原因。
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依据其性质不同,合同欺诈包含两种即民事欺诈和刑事意义上的欺诈。合同欺诈是以缔结合同为手法,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的欺诈办法,骗得公私资产的行为。知道上,人们对合同欺诈行为易发生混杂,如合同欺诈与合同欺诈违法相同等。
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法
手法一:借鸡生蛋“饰耳目”:以虚伪的证明资料虚拟不存在的单位,或假造身份证明,冒用别人名义在签定合同骗得金钱后溜之大吉。
手法二:招摇撞骗“唱空城”:虚拟购销产品、发包工程、出资协作等名字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得到担保产业后敏捷逃逸。
手法三:遥相呼应“演双簧”:先发布虚伪广告,虚拟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或知名企业等招牌,以紧俏和滞销产品为钓饵,经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供给此物品演“双簧”来进行系列欺诈。
手法四:故弄玄虚“空手道”:虚伪夸张宣扬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它虚伪的产权证明,虚伪的土地使用证、房子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赖,再利用经济合同欺诈金钱。
手法五:先舍后取“垂钓法”:违法嫌疑人本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他们往往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信赖其履约才能和诚心,进而与之签定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欺诈到很多金钱后当即隐姓埋名。
手法六:高进低出“连环套”:违法嫌疑人采纳先以高价签定购买合同并交给小额定金或付出小部分货款,骗得对方信赖拿到悉数货品后敏捷将大批量的货品进行贱价推销后逃跑。
在签定和实行合同进程中有五种现象值得警惕:
一是对方签定合同时,对合同签定底子不注重,对一些本应力排众议的详细条款却不合常理地姑息;
二是喜爱自抬身价、居无定所、身份奥秘的协作目标;
三是对购销商场前景欠安的滞销产品或所谓的商场热销产品,必定要澄清其是否确实是这样;
四是在货到款付进行两清时,对方有意拖延时刻,或在下班时刻和周末才供给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收据时,就要高度警惕,由于此刻已无条件和时刻去查验收据的真伪;
五是在异地展开经济业务时,对方如无诚心合作,不供给时刻和场所,不供给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都要考虑经济业务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