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亲属容隐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09:12
一、我国亲属容隐准则的前史演化 (一)从品德准则到法则准则 许多法则准则都阅历了从品德准则到法则准则与准则的改变进程,亲属容隐准则也不破例。这一观念和准则萌发,至少能够上溯到春秋时期。《国语》载,东周襄王 二十年前六业年),卫大夫元咺讼其君卫成公于其时盟主晋文公之庭,周襄王对立晋文公受理此案:夫君臣无狱。今元咺虽直,不可听也。君臣皆狱,父子将狱, 是无上下也。”这是史籍中所见最早的建议父子不得彼此通知”之记载。这是史籍中所见据《论语·子路》记载,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而孔子却 以为这并不是直的表现,而建议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间”。孔子的这种建议是从宗族道德的视点动身的,把父亲为子隐看做仁”的表现,子为父隐看作 是孝”的表现。这反映出了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关于亲属容隐问题的一般知道,也赋予亲属容隐以道德上的正当性。 亲属容隐本是儒家的一种建议。直到汉武帝时期,一代大儒董仲舒横空出世,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并为汉武帝所采用。至此,儒家作为封建正统思 想的位置得以建立。这今后,儒法合流,礼教入律,从而完成封建法则的儒家化。儒家正统思想位置的建立,大大加快了亲属容隐的法则准则化脚步。汉朝标榜以 孝”治全国,在理论上承继发扬了孔子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间”的建议,在汉宣帝时期,初次正式公布亲亲得相首匿”之法则:自今子首匿爸爸妈妈, 妻匿夫,孙匿大爸爸妈妈,皆勿坐。其爸爸妈妈匿子,夫匿妻,大爸爸妈妈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将亲属容隐作为儒家的屈法伸礼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惩罚准则而赋予 法则效力。宣帝也将立法理由诏令全国:父子之亲,配偶之道,天分也。虽有祸殃,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此,亲属容隐法 律准则诞生了,并对后世的封建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从单向藏匿”向双向藏匿”转化 从汉宣帝四年公布诏令:父子之亲,配偶之道,天分也。虽有祸殃,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爸爸妈妈,妻匿夫,孙匿大父 母,皆勿坐。其爸爸妈妈匿子,夫匿妻,大爸爸妈妈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此诏令阐明汉宣帝时,法则上的亲亲相隐是单向的,只能使卑为尊隐,尊为卑隐则是 有由或许被判处惩罚的,只要在或许被判处死刑的时分才干奏请廷尉上报皇帝,决议是否能够不处死刑罢了。可是,至唐时,统治者初次以正律的方法必定了双向容隐。《唐律》规则: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爸爸妈妈、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皆勿论”。唐今后,各代的亲亲相隐准则均必定了双向容隐,即尊为卑隐、卑为尊隐皆不构成犯罪。 二、亲属容隐准则的价值剖析 亲属容隐是古代宗族主义在法则上的表现,其意图在于保护和安定家长制家庭和长辈的独尊位置,以及整个家庭、宗族联系的调和安定。但是,这一切有必要以国家根 本利益为条件,当国家利益同宗族利益发生冲突时,就有必要献身宗族利益,这也是亲属简略准则的特征之一。这一特征的具体记载是《唐律·名例》中,若犯谋叛 以上者,不必此律”。即犯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的,亲属不得相藏匿。当然,这是保护封建王权的一个典型的写照了。 不能否定,封建统治者是根据对家庭道德的尊重和改造建立起宗法准则、三纲五常、君权至上等等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观念和次序,咱们当然要对立封建糟粕,但不 能简略地以为封建社会有的,今世社会就不可取。简略地扔掉亲属容隐准则并不正确,应该有极限地学习、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