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女属于收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00:12过继子女归于收养吗
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以建立亲子联系为意图的法令行为;立嗣,又名过继,主要是指没有儿子的男人,立本家的子侄为传宗接代之人。
立嗣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法令意义上的收养。首要,立嗣者能够有子女,而收养人有必要没有子女;其次,只要本家的男人才干被立嗣,而在收养联系中,不管是否本家、不管男女,都能够被收养;再次,男人被立嗣后,在法令上与生爸爸妈妈的权力、责任联系不变,而收养联系一旦建立,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的权力、责任联系也就停止了。
“嗣子”与“爸爸妈妈”之间是否享有承继权,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完现实收养联系。假如构成,那么“嗣子”相当于养子,其和“爸爸妈妈”的育婴、奉养、承继等法令联系,与生爸爸妈妈和子女的联系相同。
《收养法》颁布实施之后,构成现实收养的立嗣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是过继三方一致同意;二是过继子女与过继爸爸妈妈以爸爸妈妈子女相等,并解除了与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三是过继子女与过继爸爸妈妈之间构成了抚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