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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代开的流程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03:47

代开普通发票,是指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收款方(或供给劳务服务方)的请求,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则,代为向付款方(或承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请求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代开普通发票请求表,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代开普通发票。
(一)代开普通发票规模: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暂时获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规模或许超越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许中止出售发票的纳税人,获得运营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暂时从事运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依照《税务挂号管理办法》的规则,持《外出运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运营地税务机关处理报验挂号,收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能够请求运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4、正在请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获得税务挂号证件期间发作的业务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能够为其代开发票。
5、应处理税务挂号而未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挂号手续后,对其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获得税务挂号证件期间发作的业务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6、依法不需求处理税务挂号的单位和个人,暂时获得收入,需求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能够为其代开发票。
(二)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请求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承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承认证明。
(三)税务机关应当对要求代开发票单位和个人的请求材料进行核对,包含代开普通发票请求表、合法身份证件以及购货方(或承受劳务服务方)出具的书面承认证明等,核对共同的,方可予以代开。
供给劳务在200元(含)以下的,需代开普通发票的,只须供给有用身份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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